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德棉 公告编号:2012-L102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四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14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发出。第五届第四次监事会于2012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怀取主持,会议符合相关法规,经审议表决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12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监事会认为,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时机尚不成熟。因此,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本议案关联监事温怀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德棉 公告编号:2012-L103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1月14日发出通知,定于2012年11月19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1月19日上午9: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8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12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董事会认为,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时机尚不成熟。因此,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联模、王伟、吴春喜、袁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002072 证券简称:ST德棉 公告编号:2012-L104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
暨涉及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2年11月9日发布了《重大事项临时停牌公告》,刊登在2012年11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的主要内容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12年11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时机尚不成熟。因此,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
同时,接书面函告,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第五季实业有限公司正在洽谈、筹划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具有不确定性。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在2012年12月20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复牌。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2年12月20日开市时起恢复交易,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如本公司控股股东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