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60 证券简称:海信电器 公告编号:临2012-40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是否有否决议案:否
是否有修改议案:否
是否有补充议案:否
一、 会议召开
1、 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9日
2、 通知时间:2012年11月01日
3、 召开地点:青岛市东海西路17号4层会议室
4、 召开方式:现场
5、 召 集 人:董事会
6、 主 持 人:董事长
7、 出 席 人:董监高
二、 审议议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条修订为:董事会有权决策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资产额度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有权决策不超过公司净资产50%资产额度的委托理财,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委托理财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上述内容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2、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出具章程修正案。
3、 授权董事会委派相关人员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三、 股东出席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人) | 1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599893913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5.91 |
四、 表决结果
同意599674013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96%;
反对2199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4%;
弃权0股。
五、 律师见证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为本次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青岛海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