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98 证券简称:博实股份 公告编号:2012-008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1月19日(星期一)10:00时
2、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东湖街9号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二楼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4、会议召集人: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喜军先生
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分别刊登在2012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共2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50,636,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4%。公司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记名投票
(二)表决结果:
1、审议《关于制订<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票350,636,1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票350,636,14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议案获得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孙冲先生 徐新先生
3、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相关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哈尔滨博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