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非银行贷款式债务累积
⊙谭浩俊
据媒体报道,1至9月,已有393只城投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挂牌,筹资规模达到4686亿元,较去年的3000亿元大幅增加。这也意味着,如果这些债券全部交易成功,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债务又将净上升4000多亿。
虽然针对地方政府、特别是融资平台风险叠加的情形,相关方面在发出预警的同时已采取了多种避险措施,如对平台债务状况全面调查摸底,要求银行暂停向政府融资平台发放贷款,责令地方政府拿出偿还债务方案,通过发行地方债解决建设资金缺口问题等。不过,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实际操作来看,还在继续以新还旧,用新的方式增加融资规模。不仅如此,除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筹集建设资金、增加负债之外,还采用了诸如BT、BOT这样的操作模式,把债务偿还时间后移,也把债务矛盾后移。如果加上这部分负债,则今年地方新增债务规模可能会超过万亿,相当于全国一年财政收入总和的十分之一,与当年新增财政收入基本持平。
如果说前几年地方政府的负债,主要通过土地注入向银行融资形成的话。去年以来,地方债务的形成,企业债券和中期票据等的发行,则主要依靠其他资产,特别是政府性资产、国有企业资产的注入等形成的。一旦出现债务风险,不仅会把政府拖入其中,还会把许多企业拖入其中,风险的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后果更不堪设想。
也有分析认为,随着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财政收入的增加,地方政府偿债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不大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债务风险。在理论上,这是说得通的,也是可能的。但实际情况远不如想象的那么简单。从1994年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到现在,财政收入增长了十多倍,按理地方政府已有足够财力用于城市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用于民生事业了,为什么反而债务在不断地增加和扩大呢?甚至增速远远超过了经济发展速度和财政收入增长速度,而教育、文化、科技、卫生等公共事业,仍然投入严重不足。特别是教育投入,10多年前就必须实现占GDP4%的目标,直到去年才实现。
这就必须充分意识到,能否将新增财力用于偿还到期债务,能否有效增加偿还债务的资金,不在于财政收入增长有多快,而在于地方政府能否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建设的关系,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协调发展的意识。如果仍把发展着力点放在大拆大建、大推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上,即便财政收入增长再快,也赶不上负债的增长,也不可能有效化解债务风险。
有关部门似已觉察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决定暂停副省级以下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显然是必要的,也是应当的。关键是,此举能否真正产生效果,能否通过这次“刹车”真正止住这股高投资热潮。而“刹车”过后地方政府怎么过、融资平台会不会风险急发,也是不能不仔细盘算的问题。因为,多数地方已把这些资金作为新建项目的后续财力,列入项目建设范围。要是这些资金不能按期到位,势必出现一大批“半拉子工程”,并有可能点爆融资平台的债务风险。
对政府融资平台非银行贷款式债务累积的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和警觉,而不能放任自流。而要解决这一问题,最核心和关键的问题,还是要控制住地方政府一味注重城市建设和改造的冲动,以及由此产生的GDP情结、“土地财政”偏好。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