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40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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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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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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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无。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4月14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截至2012年9月30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工银添利债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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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添利债券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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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8年4月14日至201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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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4月14日生效,按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6个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二条(三)投资范围、(七)投资限制中规定的各项比例: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类资产(含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金融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央行票据以外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债券类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且必须在权益类资产上市交易或流通受限解除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卖出,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投资于可转换债券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规定的其他投资比例限制。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本基金从B类基金份额基金的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2.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3.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 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B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B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B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划出,由登记结算机构代收,登记结算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
(4) 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5.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本基金的申购费、赎回费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八章第(六)款及第(七)款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转换费用的费率水平、计算公式、收取方式和使用方式详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5月23日刊登的《工银瑞信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基本情况信息;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及成员简历。
2、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更新了直销机构联系人信息;更新了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更新了登记结算机构办公地址信息;更新了会计师事务所及经办注册会计师相关信息。
3、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与转换”部分,更新了申购费与赎回费、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部分的相关内容。
4、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本基金最近一期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
5、在“十、基金的业绩”部分,更新了截至2012年第三季度末本基金的业绩表现。
6、在“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增加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与本基金及管理人相关的历次公告。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1 | 存出保证金 | 99,600.6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113,312,327.51 |
5 | 应收申购款 | 1,110,387.14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114,522,315.26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113001 | 中行转债 | 618,592,472.00 | 20.71 |
2 | 110018 | 国电转债 | 159,314,864.00 | 5.33 |
3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2,274,889.00 | 0.75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8.4.14-2008.12.31 | 11.45% | 0.19% | 13.16% | 0.29% | -1.71% | -0.10% |
2009年 | 8.10% | 0.21% | -0.83% | 0.11% | 8.93% | 0.10% |
2010年 | 7.09% | 0.26% | 4.08% | 0.10% | 3.01% | 0.16% |
2011年 | -4.47% | 0.36% | 4.71% | 0.11% | -9.18% | 0.25% |
2012.1.1-2012.9.30 | 7.73% | 0.25% | 5.22% | 0.08% | 2.51% | 0.17%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32.78% | 0.27% | 28.68% | 0.15% | 4.10% | 0.12%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1)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2)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3)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4) | (1)-(3) | (2)-(4) |
2008.4.14-2008.12.31 | 11.12% | 0.19% | 13.16% | 0.29% | -2.04% | -0.10% |
2009年 | 7.64% | 0.21% | -0.83% | 0.11% | 8.47% | 0.10% |
2010年 | 6.67% | 0.26% | 4.08% | 0.10% | 2.59% | 0.16% |
2011年 | -4.87% | 0.36% | 4.71% | 0.11% | -9.58% | 0.25% |
2012.1.1-2012.9.30 | 7.43% | 0.25% | 5.22% | 0.08% | 2.21% | 0.17%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 | 30.40% | 0.27% | 28.68% | 0.15% | 1.72% | 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