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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万元可购“微信托”? 业内人士称“绝无可能”
    2012-11-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记者 陈俊岭 ○编辑 于勇

      

      在信托产品风靡之时,市场上各类“类信托”产品也横空出世。业内人士提醒,面对市场上“类信托”产品的诱人收益率,更需多保持几份谨慎。

      近日,记者获悉浙江一家公司“微信托”将于本月底正式上线,与100万元起售、存续期1至3年的信托不同,“微信托”的门槛则大大降低——10万元即可购买,而投资年限则通常为6个月就,甚至更短,收益率达10%以上。

      10万元起点就可购买信托产品?对此,记者向信托业界人士求证,得到的回应是“绝无可能”。天津一家信托公司经理对记者表示,目前几个人合伙购买信托产品确实存在,但这在法规上是不允许的,因为信托公司只接受与单个人签约,而因为一旦出现风险,其“私下协议”往往不具备法律效应。

      根据现行的相关信托法规,购买信托产品的投资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设置如此高门槛,正是充分考虑到普通投资者不具备信托产品的风险承受能力,这也是信托产品区别于银行理财、证券基金等其他理财产品的重要特征。

      据记者了解,上述“微信托”由浙江一家名为“银货通”的科技公司发行。尽管有“金融创新”之名,但其打着“信托”之名进行社会融资,仍让金融界特别是信托界对其模式产生质疑。一旦资金需求方违约,谁来承担相关责任?一家科技公司如何做到对贷款投向的风险控制?

      “如果企业贷款500万元,我们会派出监管员,对企业的动产进行控制。如果到期企业还不上贷款,我们就把动产变卖,以保证投资者收益。”银货通一位负责人对此表示,“微信托”的风险基本为零。

      对于外界对“微信托”一名的质疑,该负责人也回应称,尽管“微信托”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信托,但他们按照信托的整个流程模式进行操作,从本质上讲,其提供的也是一种信托服务,只是操作会更灵活一些,门槛更低一些而已。

      一位知情人士称,银货通在其中可能仅扮演“中介角色”,从贷款企业收取管理费,事后便由投资者和企业直接进行本息的对接,而一旦企业动产抵押产生风险,投资者则可能面临血本无归的风险。

      随着近年来信托业的风生水起,近期市场上各类打着“信托”名号的理财产品也层出不穷,由于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其潜在风险也值得投资人关注。本报曾在9月14日报道《多家PE跨界兜售“类信托”产品高收益难掩风险之忧》,曾对北京地区不少PE推出的“类信托”产品进行披露。

      与现有66家拥有信托牌照的信托公司相比,目前国内层出不穷的理财机构大多仍处于监管的“灰色地带”。尽管这些机构也对“类信托”产品制定花样繁多的风险保障措施,但其潜在风险也不容忽视。因此,对于投资人而言,面对诱人的收益率,更需保持几份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