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2-061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1月1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并于 2012 年 11月 22日上午 9:30 在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六层二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7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成国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是合法、有效的。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与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由本公司对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乌拉特中旗亿利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蒙古国新亿利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鄂尔多斯市德宝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内蒙古金山恒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新疆TCL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内蒙古库伦蒙药厂100%股权、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58%股权、北京明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股权、内蒙古维康医药有限公司46%股权、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以上亿利资源集团持有的乌拉特中旗亿利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等十一家公司的股权( 以下合称“标的股权”)进行托管。其中:涉及煤矿资源勘探开发业务的鄂尔多斯市德宝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羊路井矿区、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所属油坊壕井田、蒙古国新亿利能源有限公司所属蒙古国南戈壁省36,235.99公顷矿区目前只取得探矿权,尚未取得采矿权;内蒙古金山恒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新疆TCL能源有限公司仅规划进行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尚未取得探矿权。上述涉及矿产资源开发项目未来能否取得探矿权或采矿权存在不确定性。
为消除亿利资源集团与亿利能源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亿利资源集团同意将所持内蒙古维康医药有限公司46%的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其余的标的股权转让给亿利能源,亿利能源同意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受让上述标的股权。若亿利能源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未能表决通过受让上述标的股权的决议,亿利资源集团同意采取包括向独立第三方转让的方式,处置上述标的股权。如上述相关资产交易议案最终未能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无独立第三方进行受让,则该相关资产仍继续由亿利能源进行托管。
在依法签署标的股权的转让协议并办理完毕标的股权的转让过户手续前的期限内,亿利资源集团同意将前述标的股权委托给亿利能源管理,亿利能源同意接受亿利资源集团的委托,在《股权托管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内对亿利资源集团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进行管理,并依本协议约定享有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权利和义务。
二、《关于为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向盛京银行北京官园支行申请一年期、10,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一年期、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总计15,000万元。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登载于2012年11月23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2-062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出具承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能源”或“上市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出具的《亿利资源集团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情如下:
亿利能源为从能源化工源头上做大做精煤炭开采业务,做强做深煤炭流通(物流)业务,进一步改进完善能源化工循环经济生产链,不断增强公司能源化工整体规模和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收购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博煤矿”)100%股权,并投资建设乌拉山煤炭集配物流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将上市公司作为发展及整合煤化工循环经济和医药业务和资产的唯一平台。亿利资源集团将进一步继续推进上市公司在煤化工循环经济和医药业务方面的集团内整合,并剥离公司的市政工程施工业务,最终从根本上解决亿利资源集团与上市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经营问题,具体措施与安排如下:
一、亿利资源集团及关联方在煤化工和医药领域经营情况及业务整合计划
序号 | 企业(项目)名称 | 持股 比例 | 主营业务(资产)或业务规划 | 目前经营状况 | 处置计划 | ||
煤炭及煤化工领域 | |||||||
1 | 乌拉特中旗亿利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蒙古国进口煤炭运输 | 正常经营 | 置入上市公司 | ||
2 | 鄂尔多斯市德宝能源有限公司 | 60% | 羊路井矿区探矿权 | 探矿阶段 | 置入上市公司 | ||
3 | 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 | 49% | 油坊壕井田探矿权 | 探矿阶段 | 置入上市公司 | ||
4 | 内蒙古金山恒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 51% | 计划收购TCL集团因投资建设年产300万液晶电视的工厂项目而获取的煤炭资源配置;计划在内蒙勘探其他的矿产资源项目 | TCL集团尚未获得煤炭资源配置;且尚无其他具体勘探项目 | 置入上市公司 | ||
5 | 新疆TCL能源有限公司 | 50% | 计划在新疆开展能源和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项目 | 已获准在新疆布尔津县境内冲乎尔地区面积约461平方公里的区域进行整装勘查,尚未获得探矿权证 | 置入上市公司 | ||
6 | 蒙古国新亿利能源有限公司 | 100% | 蒙古国南戈壁省36,235.99公顷(满都拉戈壁10,562.93公顷、朝格图敖包25,673.06公顷)的矿产资源探矿权 | 探矿前期准备阶段 | 置入上市公司 | ||
7 | 鄂尔多斯市亿利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 | - | 无业务 | 注销 | ||
8 | 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60% | 油坊壕井田配套项目,项目内容年产60万吨合成氨、104万吨尿素及260万吨生物炭基复混肥 | 建设阶段 | 置入上市公司 | ||
医药业务领域 | |||||||
9 | 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 100% | 蒙药生产、销售 | 正常经营 | 置入上市公司 | ||
10 | 内蒙古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 46% | 虫草、燕窝等名贵保健食品贸易 | 正常经营 | 转让给独立第三方 | ||
11 | 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 58% | 中成药生产、销售 | 正常经营 | 置入上市公司 | ||
12 | 北京明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13% | 分子诊断、诊断试剂盒的开发、生物医药科技合作研发等 | 产品研发阶段 | 置入上市公司 |
注:目前,亿利资源集团已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并已将持有的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过户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协议,亿利资源集团有权在协议到期后赎回该部分股权。
此外,亿利资源集团规划建设三晌梁工业园区能源化工品配送中心项目。根据鄂尔多斯市物流产业总体规划,三晌梁工业园区能源化工品配送中心专门服务于三晌梁工业园区化工建筑材料产品物流,亿利资源集团承诺未来三晌梁工业园区能源化工品配送中心不会从事煤炭流通业务。
二、亿利资源集团及关联方在市政工程业务领域经营情况及业务整合计划
目前,亿利资源集团实际控制两家涉及市政工程企业,分别为鄂尔多斯市金威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乌兰察布市亿利金威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其中,鄂尔多斯市金威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东胜区城乡统筹试验示范区土地一级开发、保障房及配套设施开发业务;乌兰察布市亿利金威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乌兰察布市土地一级开发和保障房及配套设施开发业务。
亿利能源持有内蒙古亿利恒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内蒙古亿利恒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鄂尔多斯地区的市政管网等工程施工业务。市政工程施工业务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重较低,且近年来呈现下降趋势,盈利能力较低。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亿利能源拟向亿利资源集团出售所持的内蒙古亿利恒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
为彻底消除与亿利资源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亿利资源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如下:
1、亿利资源集团将积极创造条件使亿利能源具备6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资产注入事项的条件,资产交易价格按照账面净资产与评估值孰低的原则确定,并在本承诺作出之日起1年内完成交易。亿利资源集团已经与上市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在交易完成前委托上市公司管理拟注入资产。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能表决通过相关资产交易议案,本公司将保证积极创造条件,尽快使相关标的资产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并在承诺作出之日起2年内将相关资产注入上市公司或向独立第三方转让。如上述相关资产交易议案最终未能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无独立第三方进行受让,则该相关资产仍继续由亿利能源进行托管。拟注入资产包括乌拉特中旗亿利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鄂尔多斯市德宝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目前,亿利资源集团已与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及回购协议》,并已将该部分股权过户给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该协议,亿利资源集团有权在协议到期后赎回该部分股权。亿利资源集团同意赎回前述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股权后一并计入拟注入标的资产)、内蒙古金山恒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新疆TCL能源有限公司51%股权、蒙古国新亿利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内蒙古库伦蒙药厂100%股权、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58%股权、北京明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股权。
2、上市公司按照计划将在6个月内召开股东大会的审议出售内蒙古亿利恒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的事项,资产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准确定。亿利资源集团保证按照上述价格收购内蒙古亿利恒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95%股权,并在本承诺作出之日起1年内完成交易。
3、亿利资源集团将在承诺做出之日起1年完成其他企业注销或对外转让工作,包括注销鄂尔多斯市亿利合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向独立第三方转让内蒙古维康医药有限公司46%股权。亿利资源集团已经与上市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在交易完成前委托上市公司管理内蒙古维康医药有限公司46%股权。亿利资源集团拟投资建设的三晌梁工业园区能源化工品配送中心项目未来不会从事煤炭流通业务。
除上述承诺事项外,亿利资源集团还承诺,只要继续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及属下除上市公司以外的控股子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其他在商业上对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如违反承诺,亿利资源集团将补偿上市公司因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2-063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13日起连续三个交易日(2012年11月13日、2012年11月14日、2012年11月15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以上,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已构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2年11月16日起停牌。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向本公司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书面询证,确认: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为消除与本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就部分股权资产托管事宜与本公司进行商谈。除此之外,自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一是公司定向增发项目目前尚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公司也正根据相关反馈意见进行补充完善;二是为消除与亿利资源集团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正就部分股权资产托管事宜进行商谈、协议。除此外,本公司没有其他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2-064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为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担保额为人民币15,000万元,本公司累计为其担保额为48,000万元。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190,767万元。
截止公告日,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持有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兆华盛公司”)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亿兆华盛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盛京银行北京官园支行申请一年期、10,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一年期、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本公司同意为亿兆华盛公司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总计15,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符合《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相关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亿兆华盛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继生
注册资金:10,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3 号1幢29层1单元2717
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批发次氯酸钠溶液、硫化钠、水合肼、氢氧化钠、碳化钙、苯乙烯、丙烯酸正丁酯、丙烯酸乙酯、丙烯酸甲酯、乙酸、丙烯酸、过氧化二碳酸二-(2-乙基已基)酯、双氧水、甲醇、1、2-二氧乙烷、异丁醛、氯乙烯。
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建筑材料、包装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日用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不含小汽车)、电子产品、仪器仪表、金属材料、家用电器、文化用品、焦炭、化肥;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行政许可项目)、提供仓储服务、会议服务。
本公司持有亿兆华盛公司10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截止至2012 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5,040.50万元,负债为22,622.04万元,净资产为12,418.46万元;2012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185,048.9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213.5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事项:为亿兆华盛公司提供担保。
(二)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一年期
(四)担保金额:为亿兆华盛公司向盛京银行北京官园支行申请一年期、10,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向浦发银行北京分行申请一年期、5,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亿兆华盛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为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竞争力及盈利空间,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苏海全先生、范游恺先生、张振华先生认为:公司本次为亿兆华盛公司提供的总计15,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授信担保,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一致同意本次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0,767万元(其中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190,767万元,为参控股企业担保0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亿兆华盛公司截止2012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未审计);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能源 公告编号:2012-065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托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权托管情况概述
为消除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资源集团”)与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间的潜在同业竞争,经与亿利资源集团协商,亿利资源集团同意由本公司对其所持有的乌拉特中旗亿利资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蒙古国新亿利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鄂尔多斯市德宝能源有限公司60%股权、内蒙古金山恒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51%股权、新疆TCL能源有限公司50%股权、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内蒙古库伦蒙药厂100%股权、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58%股权、北京明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13%股权、内蒙古维康医药有限公司46%股权、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上述亿利资源集团所持有的十一家公司的股权以下合称为“标的股权”)进行托管,并签署《股权托管协议》。
上述股权资产托管事项已经公司于2012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控股股东亿利资源集团已签署了《股权托管协议》。
二、托管方基本情况
名称: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法定代表人:王文彪
注册资本:898,548.56万元
成立时间:2002年2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与科技开发;生态建设与旅游开发;物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品);矿产资源研发利用;中药材种植、收购、加工、销售(分支机构经营);经营矿产资源和煤炭的进出口业务;精英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三、《股权托管协议》主要内容
(一)托管标的股权情况
1、乌拉特中旗亿利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酒厂街坊251幢3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 范围: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经营 ; 一般经营项目:铜铁铅锌矿石矿粉、PVC管材、塑钢型材、建材水泥及其制品、矿山设备、五金、仪器仪表及零配件、机械设备、汽车(不含九座及九座以下乘用车和二手车)、化工产品的销售;进出口贸易、边境小额贸易、仓储。
2、蒙古国新亿利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外蒙古
注册资本:85.4130万元
经营范围:主营内外贸业务。
3、鄂尔多斯市德宝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市西街30号
注册资本:2,0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开发利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获审批的不得经营)。
4、内蒙古金山恒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尔多斯西街30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科技开发;矿产资源研发利用等(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5、新疆TCL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原路西三巷1号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煤炭、石油、天然气、页岩气、煤化工、新能源、铁及有色金属、铌钽等矿业资源的投资开发,矿业勘查技术服务、新能源的研究开发和技术咨询和有机农业等项目(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6、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杭锦旗独贵塔拉镇所在地亿利路西侧
注册资本:85,154.76万元
经营范围:生物炭基复混肥、合成氨、尿素、硫磺、甲醇的生产销售。
7、内蒙古库伦蒙药厂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3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中药饮片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销售。
8、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包头市东河区南海路
注册资本:4,000万元
经营范围:丸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滴丸剂、口服液、散剂、喷雾剂、酊剂;加工配制酒、蜂产品制品、蜂花粉、蜂蜜的加工及销售;;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9、北京明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
注册资本:32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技术检测;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10、内蒙古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30号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中药饮片的批发;一般经营项目:建筑材料销售。
11、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锦旗锡尼镇锡尼北路北段西侧
注册资本:9,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开发与利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销售新能源开发利用。
(二)托管期限
托管标的股权的托管期限自本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签署关于标的股权的转让协议并依相关法律和股权转让协议之规定办理完毕标的股权的转让过户手续之日终止。
(三)托管费用
在托管期限内,公司向亿利资源集团按固定托管费加业绩提成的方式收取托管费用:
1、固定托管费
公司向亿利资源集团按以下方式收取固定托管费用:
(1)托管乌拉特中旗亿利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的费用为20,000元/月;
(2)托管蒙古国新亿利能源有限公司的费用为20,000元/月;
(3)托管鄂尔多斯市德宝能源有限公司的费用为20,000元/月;
(4)托管内蒙古金山恒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的费用为20,000元/月;
(5)托管新疆TCL能源有限公司的费用为20,000元/月;
(6)托管鄂尔多斯市亿鼎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费用为20,000元/月;
(7)托管内蒙古库伦蒙药厂的费用为20,000元/月;
(8)托管包头中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费用为20,000元/月;
(9)托管北京明谛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的费用为10,000元/月;
(10)托管杭锦旗聚能能源有限公司的费用为20,000元/月;
(11)托管内蒙古维康医药有限公司的费用为20,000元/月。
2、业绩提成
托管期限内,亿利资源集团向本公司支付亿利资源集团应占受托企业当期净利润的10%的业绩提成。
(四)托管内容及权限
双方同意,本公司对亿利资源集团持有的拟托管股权进行管理的权限为处置权及收益权以外的全部权利,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临时召集请求权或自行召集权;
3、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记录的查阅权;
4、对公司财务的监督检查权;
5、对公司经营的建议与质询权;
6、股权转让权;
7、优先认购新股权;
8、权利损害救济权;
9、被托管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和股权转让协议中规定亿利资源集团享有
的其它权利。
如本公司认为有必要,亿利资源集团应在本公司提出要求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公司出具使本公司能有效获得前述权利的授权委托书和其它相关文件。
四、其他事项
根据亿利资源集团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详情见公司2012-062号公告)的相关承诺,本次托管的股权资产日后将会提交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资产置入相关事项。届时,公司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将在审议上述资产置入议案时履行回避表决义务,公司也将另行以关联交易公告形式披露交易详情。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与亿利资源集团签署的《股权托管协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