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编号:临2012—033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
? 本次会议召开前是否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1月22日上午九时三十分在华晨集团111会议室举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刊登在2012年10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11月19日,股东参会登记日为2012年11月20日,本次股东大会共收录股东有效登记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48,447,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4%;出席和委托出席会议的股东3人,持股总额为448,447,9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0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共同推举刘鹏程董事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意见如下:同意:448,447,9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关于增加2012年度贷款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意见如下:同意:448,447,9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额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及决议由北京市中银(沈阳)律师事务所吴增仙律师进行全过程见证,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