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2-04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江集团”)向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为三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此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西青经济开发区七支路8号
法定代表人:曹立明
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公用事业、环保业、物流业、能源、建材、建筑行业、文教体育卫生行业、旅游业、餐饮娱乐业、传媒业、园林绿化业进行投资;道路、桥梁开发、建设;沿线附属设施开发、建设、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屋租赁;电子与信息、机电一体化技术开发;工程咨询。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松江集团资产总计为8,886,252,579.41元,负债总计为7,821,791,367.86元,2011年营业收入为1,810,569,557.39元,2011年净利润为206,419,598.09元,上述财务数据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
松江集团为公司持股85.13%的控股子公司。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叁亿元。
2.担保方式:天津松江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张贵庄A号地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房地证津字第110050900951号)提供抵押担保,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期间:抵押担保期间为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承租人的债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止,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松江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借款为日常经营所需,为其提供融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均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2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担保在该议案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没有其他对外担保,截止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26.7974亿元(不包含本次担保金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22日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2012-045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组前身)持有的厦门中润粮油饲料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润公司”)50%股权尚未完成过户手续,福建华通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置业”)和华鑫通国际招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通”) 经与相关各方沟通协商后,无法达成中润公司解散和清算的股东会决议,华通置业和华鑫通启动了中润公司的司法解散和清算程序(详见公司临2012-007号公告)。
公司近日接到由华通置业转交的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2)厦民初字第360号),原文如下:根据查明事实,2012年4月23日中润公司因未按规定接受企业年检被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即已被行政主管机关解散,中润公司已进入法定解散的事实状态,故无需再通过司法程序予以解散,原告松江公司的诉请本院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第(一)向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按照华通置业及华鑫通2011年9月20日向公司出具的承诺(详见公司临2011-034号公告),本案的受理费由承诺人承担。
由于未置出资产尚在公司名下,公司将积极配合华通置业和华鑫通完成中润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相关工作,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该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