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2-023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日前接到大股东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综艺投资”)及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通知,自2011年11月23日之后的12个月内,综艺投资及昝圣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共增持公司股份16,342,253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份的1.48%。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已经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人:大股东南通综艺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
昝圣达持有综艺投资52%的股份,综艺投资、昝圣达为一致行动人。
二、 增持进展公告情况
1、昝圣达先生首次增持披露情况:
昝圣达先生于2011年11月2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337,799股,公司于2011年11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40)。
2、综艺投资首次增持披露情况:
综艺投资于2012年6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050,000股,公司于2012年6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11)。
3、综艺投资及昝圣达合计增持比例达到1%披露情况:
截至2012年7月23日,综艺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526,846股,昝圣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616,544股,合计增持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公司于2012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达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2-014)。
注:公司于2012年7月实施了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2011年末总股本为其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7月16日。本公告中涉及2012年7月16日以后的持股数量均为除权后数据。
三、 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艺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拟在昝圣达先生首次增持之日(即2011年11月23日)起未来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四、增持计划实施及完成情况
1、 增持期间:2011年11月23日—2012年11月22日
2、 增持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3、 增持股份的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期间,昝圣达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8,767,544股,综艺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7,574,709股,增持人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6,342,253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份的1.48%。
本次增持前,昝圣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00 股,通过综艺投资及南通大兴服装有限公司(简称“大兴服装”)持有公司股份228,454,799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3,454,799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3.06%。其中,综艺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9,166,166股。
本次增持完成后,昝圣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1,267,544股,通过综艺投资及大兴服装持有公司股份350,256,90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81,524,451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4.54%。其中,综艺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21,323,958股。
五、承诺情况
综艺投资及公司实际控制人昝圣达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经核查后认为:
1、综艺投资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公司,综艺投资及昝圣达先生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禁止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3、增持人本次增持股份系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增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增持人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要约申请,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