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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签订的公告
    2012-11-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89 证券简称:博林特 公告编号:2012-028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合同签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情况

      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普湾工程”)委托大连通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普湾新区新家园电梯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在2012年8月21日收到该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 3,987.06万元。相关情况已于2012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进行了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与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公司签署的书面合同,本次签署的合同内容为普湾新区新家园电梯采购项目B包(210部电梯),合同金额为3,987.06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公司名称: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韦敏

      注册地址:大连普湾新区三十里堡临港工业区

      注册资本:贰十亿元整

      经营范围:县域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土地整理开发、投融资业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7日

      是否存在关联交易:本公司与普湾工程不存在关联关系,上一会计年度本公司没有承接该业主的工程。

      履约能力分析: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是直属大连普湾新区管委会的企业,主要经营范围:县域城镇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土地整理开发、投融资业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房地产开发, 具有很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买方:大连普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卖方: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3、付款方式:合同金额分四次支付,普湾工程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合同设备款的20%作为预付款;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普湾工程要求的电梯数量送达到安装现场,交货验收后,普湾工程向公司支付相应设备价款的60%;电梯安装完毕并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且双方交验资料后,普湾工程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合同总价款的5%为本项目质量保证金,质保期结束后无质量问题无息返还。

      4、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专项条款执行。

      5、争议解决方式: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经济建设仲裁中心仲裁或依法向普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合同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的主营业务收入的2.97%。 预计将对公司2012年至2013年的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该合同的履行对本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风险提示

      双方已签订的合同中已就违约、争议,以及遭遇不可抗力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归属等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公司产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可能出现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做好相关风险控制。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七、备查文件

      公司与大连普湾工程签订的《电梯设备供货及安装合同》。

      特此公告

      沈阳博林特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