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表决票收取时间自2012年9月20日起至2012年10月29日17:00时止。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收益分配条款等内容的议案》(下称“本次会议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于2012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swsmu.com)上的《关于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列入基金费用,由基金资产承担。经本基金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 项目 | 金额(单位:元) |
| 律师费 | 40,000 |
| 公证费 | 8,040 |
| 合计 | 48,040 |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投资范围等事项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52号),核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按照《关于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基金合同事宜的说明》提出的修订方案对《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修改。”
三、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情况
依据本次持有人大会决议修改后的《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次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生效。《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相关内容一并修改。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更新基金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订。
四、备查文件
1、《申万菱信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关于核准申万菱信添益宝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投资范围等事项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552号)。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