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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2-058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3日发出,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11人,实际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置公司非经营性房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管理成本,集中有限资源发展主业,决定对公司位于北京、广州、武汉等地的5套建筑面积合计628.37平方米、账面净值为427.83万元的非经营性房产采取公开交易方式进行处置。交易底价将以评估价为参照,以最大限度提高转让收益,保证资产保值增值为原则。

      二、 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2亿元融资支持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吴佳林、黄欣、王奇、蒋利亚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使用计划,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资金周转,确保生产的正常运行,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财务融资合同》,向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2亿元融资支持额度,资金用于归还流动资金贷款和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期限至2013年12月31日,融资利率为融资支持发生时的同期人民银行基准贷款利率,资金到账之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本公司在融资期限届满之日起次日内偿还相应的融资本息。

      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融资支持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可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利率定价客观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本次融资支持申请。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