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6 股票简称:有研硅股 编号:临2012-030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研硅股”或“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上交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内部管理及控制水平,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规范发展。现将近五年来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采取的监管措施及公司整改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2007年7月18日至19日,北京证监局对有研硅股进行现场核查,并于7月23日出具《对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意见书>》(京证公司字【2007】72号),指出有研硅股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五个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有关问题、要求、公司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如下。
1、公司有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销售合同管理办法》、《保密管理规定》等内部制度已制定较长时间,未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要求有研硅股进一步修订、完善以上制度。
整改措施及效果:有研硅股收到监管意见书后责成相关部门修改、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销售合同管理办法》、《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并于2007年10月底完成首次修订并正式实施。此后,有研硅股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和完善以上制度。截至目前,以上制度运行情况良好。
2、董事会通讯召开方式较多,不利于董事们作出决策。要求尽可能采取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
整改措施及效果:有研硅股高度重视北京证监局的监管要求,努力增加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的比例。自2007年8月至今,有研硅股共召开董事会会议83次,其中现场方式召开64次,现场召开会议占董事会会议总数的77%以上。其中,涉及审议资产处置、重大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重要事项的会议12次,全部采取现场方式召开。经过整改,有研硅股有效提高了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的效率。
3、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存在不足,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能够直接回答投资者的相关问题,但在记录留痕方面未能充分体现。要求做好与投资者沟通的相关记录工作。
整改措施及效果:有研硅股收到监管意见书后责成证券部将投资者关系管理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做好投资者沟通的记录工作。自2007年8月至今,有研硅股对每个投资者电话、每次现场接待均作记录并妥善保管,积极总结投资者普遍反映的问题,将相关信息形成文字材料存档,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4、未在控股子公司指定信息披露联系人,不利于上市公司获取该子公司的重大信息,并按规定对外披露。要求在分、子公司中指定信息披露联系人。
整改措施及效果:2007年7月,有研硅股指定控股子公司国泰公司财务总监孙永清为指定信息披露联系人,及时解决了以上问题。目前,有研硅股共有三家控股子公司,均已指定信息披露联系人,国泰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现任信息披露联系人是财务总监翁丽萍女士;国晶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现任信息披露联系人是有研硅股董事会秘书赵春雷先生;国宇半导体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暂由赵春雷先生担任信息披露联系人。以上人员履职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要求。
5、相关会议记录不完善,董事会、监事会表决通过的议案保存不完整,不符合公司档案管理的规定,董事、监事履职记录不完整,议案具体内容查询较困难。要求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的保管和存档工作,内容要及时、完整。
整改措施及效果:有研硅股收到监管意见书后责成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及时、完整、妥善地保管董事会、监事会的议案、会议记录、决议等材料,并认真做好董事、监事履职记录。自2007年8月至今,以上档案及记录保管情况良好,易于查询,符合公司档案管理的规定。
最近五年内,有研硅股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行政处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