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开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定期定额及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重大项目立项通知的公告
  •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公告
  • 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2年11月30日   按日期查找
    A4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 A44版:信息披露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通过中国银行开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中国银行网上银行、定期定额及手机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有研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重大项目立项通知的公告
    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公告
    银河领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湖北楚天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1-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海南橡胶 股票代码:601118 公告编号:2012-031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12年11月26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岩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并免去其公司总裁助理职务;同意聘任陈圣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以上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同步。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聘任人员简历:

      李岩峰先生,1975年出生,东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3月至2008年12月任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人力部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6月任海南橡胶人力部总经理;2009年6月至2009年10月任海南橡胶市场营销部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上海龙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1月至2011年8月任云南海胶橡胶产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11年8月至今任海南橡胶总裁助理、市场营销部总经理、云南海胶橡胶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圣文先生,1964年出生,海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学历,会计师职称。2005年4月至2008年5月任海南省国营乘坡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海南橡胶乘坡分公司经理;2008年5月至2008年9月任海南省国营乘坡农场场长、党委副书记,海南橡胶乘坡分公司总经理;2008年9月至2009年2月任海南省国营乘坡农场党委副书记,海南橡胶乘坡分公司总经理;2009年2月至今任海南橡胶长征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委员。

      特此公告。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1月29日

      附件一:独立董事意见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指导意见》、《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及研究,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聘任李岩峰先生和陈圣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阅以上人员的简历等材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以上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管的任职条件,具备担任公司高管所需的职业素质,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我们同意聘任李岩峰先生和陈圣文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独立董事:迟京涛、郝如玉、马龙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