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2-013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12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名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提名李响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其任职资格后,方可被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为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独立董事的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选举的职位;其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购置中型卫星直播车10辆。
表决结果:赞成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和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响先生,男,43岁,中国国籍,先后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和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金融学硕士学位。李响先生曾多年就职于高盛高华证券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09年加入KKR集团,现任KKR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2-014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1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2名,监事会主席黄其祥先生因故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购置中型卫星直播车10辆。
公司监事会同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公司建设项目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2-015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399号)核准,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05,691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82,113,8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40,468,770.98元,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指定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4月23日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0087号《验资报告》审验,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新建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
人民网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隶属于募投项目中的采编平台扩充升级项目。募投项目拟为公司地方频道共配备9台直播车,其中中型直播车3台,小型直播车6台,在三年内完成配置工作。目前已改装制作完成2台中型直播车,并已经交付给河南、安徽频道使用,在地方频道日常新闻采访、重大活动和突发事件方面起到了快速反应、及时报道的预期效果。
2、项目可行性分析
人民网直播车的应用始于2009年,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改装制作了第一台数字卫星直播车,这台直播车在近几年的新闻采访和经营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先后参与国庆阅兵、世博会、亚运会、神九发射、两会、十八大等重大事件以及人民网承办的多次重大活动的新闻报道,得到了人民网读者群体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随着公司上市后经营业务的不断扩大,地方分公司新闻采访和经营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规模也处于快速增长期,需要借助移动迅速的数字卫星直播车来提高采编能力和扩大品牌影响力。事实证明,利用先进的采编设备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数字卫星直播车这样的现代化装备不仅可以提升公司形象,提高新闻采编效率,同时还可以提前占领和布局宽带互联网条件下的网络视频制高点。
2、项目投资预算
募投项目中拟为部分地方频道配备卫星直播车9台,其中3台中型车每台人民币260万元,6台小型车每台人民币110万元,共计投资人民币1,440万元。从目前市场的变化情况来看,考虑到广电设备的不断升级换代,中型卫星直播车更能满足地方频道的使用要求,且在市场上有较高的性价比和商业价值。因地方分公司业务的迅速发展,原募投项目中设计的中型直播车数量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的发展需要,亟待扩大数量和升级型号。此次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拟在原募投项目基础上,额外配置中型卫星直播车10台,未来陆续配发给部分地方分公司。每台中型车预计投资人民币220万元,总计将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符合公司审慎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和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
3、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同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将超募资金人民币2,200万元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2)本次使用超募资金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此次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公司建设项目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地方频道直播车项目的议案》。
4、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经认真、审慎核查,认为:
1)本次人民网超募资金使用计划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与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人民网超募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公司需保证募集资金用于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或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得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中信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超募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切实履行保荐机构的职责和义务,保障全体股东利益。
四、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中信证券关于公司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证券代码:603000 证券简称:人民网 公告编号:临2012-016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3:00
●●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
●●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9号楼2层第二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根据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将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下午3:00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
3、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9号楼2层第二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5、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第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的内容以及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请详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2年12月10日(星期一)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
三、股东大会出席/列席对象
1、截至2012年12月12日(星期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授权他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4、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股东出席回复与出席登记方法
1、出席回复
拟出席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前在办公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股东出席回复范本见本公告附件二。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北京地区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12年12月14日)。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1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4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及下午1:30-5:00。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733
联系人:王习习
联系电话:010-65369999
传真:010-65363654
2、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一: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2年12月1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9号楼2层第二会议室召开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签署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 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选举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的议案》 | |||
| 2、 | 《关于选举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股东持股数:
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关于上述授权委托书):
1、请委托人在委派代表前,首先审阅本公司已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
2、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赞成”、“弃权”或“反对”框内划圈(“〇”),不按规定填写视为弃权。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除非委托人在本授权书另有指示,否则除股东大会通知所载之决议案外,委托人的授权代表亦有权就正式提交股东大会的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3、授权委托书,连同授权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并经公证之授权或其他授权文件的送达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733。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回复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出席回复
|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 ||
| 股东地址: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 持股量: | 股东代码: | |
| 联系人: | 电话: | 传真: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 ||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