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38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5日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12年11月30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现场出席董事5人,通讯表决董事4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列席了现场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注销武进分公司及股份公司迁址的议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进分公司,并把公司注册地址迁至原武进分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纺织工业园江东路28号。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法定程序具体办理注销武进分公司和公司迁址的相关事宜。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对超募资金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两项二期扩能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其中,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技改扩能项目(二期)投资总额由18,752.24万元调整为9,619.93万元;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二期扩能项目投资总额由14,667.98调整为6,406.63万元。
以上两项合计调整金额17,393.6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8.24%。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2.00亿元作为注册资金设立内饰件全资子公司。
针对第2、第3项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都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超募资金项目投资总额是根据公司行业及项目市场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同时公司将调整后的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发展循环经济项目是科学、合理地考虑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长期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保荐机构意见:我公司认为,江苏旷达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设立子公司开展面料复合及建筑新材料项目是必要的、合规的。
以上两项议案均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0)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座套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房屋、建筑物及设施等实物资产及自有资金共8,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投资设立汽车座套全资子公司。
《关于设立座套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1)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地址的条款。
《公司章程》原第五条:
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邮政编码:213179。修改为:
公司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湖塘纺织工业园江东路28号,邮政编码:213162。
针对第1、第5项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对武进分公司吸收合并,整合资源,把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到原分公司地址,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地址相关条款,是为理顺管理架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决议于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00在公司武进分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2-042)内容详见《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39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 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于 2012年11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 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注销武进分公司及股份公司迁址的议案》。
2、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对超募资金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二期扩能项目投资总额进行调整。
3、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及其他自筹资金2.00亿元作为注册资金设立内饰件全资子公司。
4、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座套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房屋、建筑物等实物资产及自有资金共计8,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金设立汽车座椅面套全资子公司。
5、会议以3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地址的条款。
对第1、第5项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注销武进分公司,并把公司注册地址迁址到原分公司地址,能合并公司与武进分公司的管理职能,理顺管理架构,有利于形成扁平化管理,更能体现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因此,同意公司作出以上整合并对章程中注册地址的相应条款作出修改。
对第2、第3项议案,监事会发表意见:公司调整二期扩能项目的投资总额是根据行业和市场的情况作出的积极反应,保证了资金安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寻求业务上的创新,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调整超募资金项目总额来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40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61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150.2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349.72万元。根据发行人公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项目”、“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生产项目”,上述两项目需要资金人民币26,317.50万元,公司此次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032.22万元。
2、拟变更项目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1年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8,752.24万元用于建设“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技改二期扩能”项目,使用14,667.98万元用于“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二期扩能”项目,两项目(以下统称为“二期扩能项目”)合计使用超募资金33,420.22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5.05%。
3、变更后投向及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超募资金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和《关于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将原二期扩能项目投资总额调整,合计调整金额17,393.66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18.24%。并把调整出的资金中的17,000.00万元变更投资方向,用于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责任公司。以上两项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调整二期扩能项目投资总额的具体内容:
单位:万元
| 名称 | 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 面料技改二期扩能项目 | 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 二期扩能项目 | 调整合计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差异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差异 | ||
| 建设投资 | 17,778.16 | 8,705.40 | 9,072.76 | 12,974.19 | 5,732.52 | 7,241.67 | 16,314.43 |
| 流动资金 | 974.08 | 914.53 | 59.55 | 1,693.79 | 674.12 | 1,019.67 | 1,079.22 |
| 合计 | 18,752.24 | 9,619.93 | 9,132.31 | 14,667.98 | 6,406.63 | 8,261.35 | 17,393.66 |
4、投资必需的审批程序:
(1)本次资金使用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项调整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其他审批:
公司已经取得新设立公司将投资的新项目“利用废弃聚酯年产40000吨新型建筑材料”的备案通知书,备案号为武发改行审备[2012]516号。
上述项目已经申请土地使用指标,但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
二、变更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一)原超募项目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1、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技改二期扩能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纺织工业园区
项目的立项批文和环保批文:本项目已经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武发改行审备[2011]214号,并取得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武环表复[2011]358号。
项目投资概算:本项目总投资为 18752.24万元,其中建设投资总计17778.1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94.81%;铺底流动资金974.08万元,占投资额的5.19%。
资金使用计划: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拟在两年内完成固定资产建设投入,三年内完成全部流动资金投入。第一年需资金8327.24万元,第二年需资金10067.15万元,第三年需资金357.85万元。
项目经济效益:项目达产后,项目全部销售收入可达到 20877.22万元,总投资收益率达17.54%,预期目标6年左右回收全部投资。
2、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二期扩能项目:
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实施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纺织工业园区
项目的立项批文和环保批文:
本项目已经常州市武进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为武发改行审备[2011]213号,取得常州市武进区环境保护局环评批复:武环开复[2011]59号。
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14667.9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总计12974.1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88.45%;流动资金1693.79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1.55%。
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拟在两年建设期内完成固定资产建设投入,计划三年内完成全部流动资金投入。第一年需资金5726.84万元,第二年需资金8265.15万元,第三年需资金675.99万元。
项目经济效益:
项目达产后,项目全部销售收入可达到25130.00万元,项目年利润总额3260.72万元;年税后利润2445.54万元。
以上两项超募项目实施主体没有发生变更。截至 2012年10月31日,已实际投入超募资金6251.18万元,两项目剩余超募资金27169.04万元(不包括利息净收入)尚未使用,现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12年10月31日,两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 超募资金投向 | 计划投资 总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投资进度 (%) | 经济效益 |
| 引进无梭织机生产高档汽车内装饰面料技改扩能项目(二期) | 18752.24 | 4275.82 | 22.80 | 8.66 |
| 汽车装饰用有色差别化纤维二期扩能项目 | 14,667.98 | 1975.36 | 13.47 | 0 |
| 合计 | 33420.22 | 6251.18 | - | 8.66 |
(二)调整超募项目投资总额的原因
1、公司发展战略的调整:由于近年来整个汽车市场的增幅下降较大,因此预测未来的汽车市场不会再有爆发式的增长,由于汽车面料不可能为公司带来几何式的增长,为了公司长远的发展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整合现有供应商合作的资源,调整部分商业模式,有选择性地扩大业务外包,在不增加大的固定资产投资的基础上,来拓展面料新市场。并积极拓宽新的渠道,实施新项目,以新的增长点来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2、产能调整:主要是考虑未来的市场对产品的需求量与原超募项目中预测的需求量有较大的变化,而目前投入的设备产能能够满足现有生产及未来市场微增长的需求,同时由于未来主面料需求的变化,可能会造成机织提花设备的产能不匹配,会造成部分设备产能的过剩。因此减少了机织与纬编设备的投入。这一变化也造成了化纤产能配套的变化,同时目前由于人民币增值,汇率的变化,导致化纤出口的利润减少,因此同比考虑调整化纤扩能设备的投资。
3、稳健原则:为了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发展,规避政策风险及经营风险,公司积极寻求新的市场增长点,把握国家有利政策,把资金投资到保持公司业绩高速增长的项目中,因此做出本次的调整方案。
三、新设立全资子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拟将原二期扩能项目资金中的17,000.00万元变更投资方向,用于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内饰件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注册地: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园。
该公司法人代表:沈介良。
该公司注册资金:20,000.00万元。其中:以超募资金投资17,000.00万元,其余由公司自有资金或借贷资金解决。
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为:
1)面料的复合;
2)非织造项目产品-消化吸收公司内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及市场上回收的报废内饰材料为主要原料进行非织造工艺加工形成的绿色聚酯吸音保温内装饰建材产品;
3)相关汽车内饰件产品。
(一)投资概况和投资计划
新设全资子公司将主要投资“利用废弃聚酯年产40000吨新型建筑材料”的新项目。项目总投资 43,860.2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40,033.3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106.90万元,建设期利息2,720.0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18,860.20万元,由企业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出资,不足部分以借贷资金解决,项目拟申请建设投资借款25,000.00万元。
(二)可行性分析
1、项目的背景情况:
新项目符合《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产业用纺织品“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的“绿色环保、节能减排、资源循环”等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稳定运行,保障了汽车内饰面料的持续增长,但同时也将产生更多的废丝、废面料及边角料,使我国聚酯涤纶回收压力持续增长。为应对能源危机,加强能源循环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国家鼓励汽车材料、物质生产企业加大对再生材料和替代材料技术的开发应用,扩大回收材料的再生领域。
本项目有生产工艺先进,具有能源消耗小,污染物排放少,对环境影响小的特点,符合国家及地方对环境保护和节能降耗的要求,市场前景广阔,能极大推动企业发展。
2、项目选址:
本项目建于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工业园区,该区域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项目生产所需的水、电、气等生产资料在开发区内都能得到很好的满足。因此本项目具有较好的建设条件。
本项目用地范围在土地利用规划中属于工业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32亩(约88000平方米)。
3、项目实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1)经营风险:该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客户应用的领域存在较大差异,因此要培育市场、占领市场,成为该领域的领军企业还存在不确定性,同时此行业受政策因素影响也较大,因此如果处理不当,存在经营风险。
(2)管理风险:该项目与公司原主营产品在技术研发、生产工艺流程、客户对象等方面均存在一定差别,管理团队是新组建的,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市场开拓低于预期、人才储备不能随业务增长而同步提升等不确定性因素,因此公司对市场、技术、生产、售后服务等方面会做出进一步的详细规划与安排。
(3)财务风险:由于该项目涉及领域的竞争性比较强,售价及成本、费用“二头”挤压,产品在获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同时在经营上存在给客户垫资较多等现象,因此,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三)经济效益分析
本项目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54,000.0 万元(不含税),年利润总额为9,891.8 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1 %(所得税后),大于基准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大于零,投资回收期为7.41 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3年)。项目建成后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收回投资,同时为企业和区域经济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超募资金项目投资总额是根据公司行业及市场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将调整后的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发展循环经济项目是科学、合理地考虑变更后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长期利益。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2、监事会意见:
公司调整二期扩能项目的投资总额是根据行业和市场的情况作出的积极反应,保证了资金安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为寻求业务上的创新,符合国家政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是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调整超募资金项目总额来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
3、保荐机构意见:
鉴于江苏旷达原超募资金项目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现变更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子公司主要开展面料复合及建筑新材料等业务,该项目在市场、技术和经济上可行,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公司认为,江苏旷达本次变更部分超募资金用于设立子公司开展面料复合及建筑新材料项目是必要的、合规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对第二届监事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意见;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超募资金设立全资子公司的保荐意见;
6、公司“利用废弃聚酯年产40000吨新型建筑材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41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座套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房屋、建筑物等不动产及自有资金出资8,000.00万元设立座套业务的全资子公司。
2、投资必需的审批程序:
(1)本次资金使用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该全资子公司的设立须经企业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项对外投资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情况
本公司为该全资子公司的唯一投资主体,并无其他投资方。
三、投资情况
公司以位于潘家的房屋、建筑物及设施等实物资产和自有资金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汽车座椅面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座套子公司”),注册资金:8,000.00万元,以公司房屋、建筑物及设施等实物资产净值4,873.12万元和自有资金3,126.88万元进行出资,公司100%控股。
公司把涉及座椅面套生产、经营的设备等出售给座套子公司;同时涉及客户、供应商、个人的债权债务转让给座套子公司;涉及生产经营的人员成建制划转至座套子公司。
公司实物资产投资表:
| 房屋建筑物 | 原值 | 净值(2012.10.31) | 备注 |
| 创业大楼、世纪生产大楼、办公楼及配套设施 | 9,030.41万元 | 4,873.12万元 |
四、拟设企业的基本情况
1、该全资子公司的名称拟为:江苏旷达汽车座椅面套有限责任公司。
2、该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8,000.00万元,本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3、该公司的注册地址拟为: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潘家旷达路1号。
4、法定代表人:沈介良。
5、经营范围:汽车座椅面套研发、生产、销售。
以上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为准。
五、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项对外投资为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六、设立座套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设立座套公司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目的: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以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原则为基础,对座椅面套的生产管理与面料的生产管理进行分离。
影响:公司将加强开展汽车座椅织物面套业务,增强公司行业竞争力,从而促进公司的后续发展,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市场风险:汽车座椅面套业务同样受汽车产业与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因此,市场竞争的激烈会给企业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管理风险:座套业务组建了新的管理团队,要形成科学、有效的系统管理会有一个过程,因此,存在团队建设、生产和营销规划等管理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42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于2012年12月17日上午10:00在公司武进分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是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决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2年12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时正。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2月12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进分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武进纺织工业园江东路28号)。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对超募资金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
2、《关于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3日-2012年12月15日 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2年12月1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二)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会务联系方式: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213179
联 系 人:徐秋、陈艳
联系电话:(0519)86159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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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回执。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序号 | 议案 | 表决结果 |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1 | 《关于对超募资金项目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 | |||
| 2 | 《关于投资设立内饰件公司的议案》 | |||
| 3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回 执
截至2012年12月1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2年12月15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江苏旷达 公告编号:2012-043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设立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本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注册资金设立汽车用品销售全资子公司。
经工商部门核准,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全资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黑龙江省兰西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黑龙江旷达兰亚汽车用品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号:232325100016193;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远大乡胜利村三百晌屯;
法定代表人姓名:沈介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汽车坐垫、汽车座椅、汽车座椅套、汽车内饰品、亚麻及亚麻制品、纺织品、亚麻服装、针织品、编织品、化纤及化纤制品、纺织机械及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代理与业务相关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相关技术信息咨询、培训服务。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01日。
营业期限:2012年11月1日至2032年10月31日。
特此公告。
江苏旷达汽车织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