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2012-12-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1 股票简称:贤成矿业 公告编号:2012-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2年3月19日,持有我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质押给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事项进行了披露公告(详见本公司于2012年3月19日披露的2012-008号公告)。
2012年4月26日,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的议案,该权益分配方案于2012年5月16日实施完毕,转增后上述质押股数变更为85,000,000股。
2012年11月30日,本公司接到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已于2012年11月29日将上述质押给紫金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质押股份85,0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江苏瑞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8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
特此公告。
青海贤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