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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2-12-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地产 公告编号:2012-042

      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3日(星期一)上午10:00

      3、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大厦A座30层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晖先生

      5、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名,代表股份66,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86%。

      公司部分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其授权代表以现场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出售北京华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66,300,00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2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出售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12-03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汝华、甄铁军

      3、律师见证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关于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证券代码:000638 证券简称:万方地产 公告编号:2012-043

      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2 年 11月 29 日、11 月30 日、12月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就有关事项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进行问询,结果如下:

      1、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不存在近期公共传媒是否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不存在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披露了《关于股权收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2-04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1),并于2012年12月3日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北京华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的议案》公告编号(2012-042)。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事项均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并披露,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截至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筹划其他的股权转让、发行股份、债务重组、资产剥离等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行为。

      2、经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近期基本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基本面及业绩变化与股价的匹配性,注意理性投资和价值投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再次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万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