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院受理全资子公司破产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石岘 编号:临2012-82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受理全资子公司破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2月3日收到公司全资子公司图们市双麓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麓公司”)转发的由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以下简称“延边中院”)(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2号《受理破产案件通知书》、(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3号《公告》、(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5号《决定书》,延边中院于2012年12月3日裁定受理图们市双麓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情况
1、申请人:图们市双麓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图们市石岘镇,法定代表人为李星月。
2、申请时间:2012年12月3日
3、申请事由:申请人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延边中院申请破产。
二、法院作出受理重整裁定的时间及裁定的主要内容
2012年12月3日,延边中院作出(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延边中院经审查认为,双麓公司始建于2004年4月,由本公司与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2006年,本公司收购吉林石岘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双麓公司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双麓公司的经营为废旧物资回收、汽车配货,为本公司的造纸业务提供原材料。由于近年来本公司业务结构的调整,本公司已经不再需要双麓公司供应废纸,造成双麓公司连年亏损。根据本公司重整计划的整体安排,本公司将完全退出造纸业务,并处置与造纸业务有关的资产。目前,双麓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7,034,820.98元,且全部为对外的应收款,其中货币资金为14.88元,对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为12,633,972.33元,仅有128.14万元的应收债权。根据本公司重整计划的债权清偿比例方案,双麓公司仅能收回128.14万元的清偿款。经审计,截止到2012年8月31日,双麓公司负债总额为5,726,361.27元。按照本公司的重整计划,双麓公司获得清偿后,其资产负债率为446.89%,已严重资不抵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决定立案受理申请人图们市双麓废旧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申请。
三、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基本情况
2012年12月3日,延边中院作出(2012)延中民三破字第1-5号《决定书》,指定吉林延大律师事务所为双麓公司破产案件的管理人,负责破产案件的管理工作。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情况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9时在延边中院审判楼第7号法庭召开,出席会议的债权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应向延边中院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个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承办法院:延边中院民三庭,承办人:吴国生,联系电话:0433-2586071,收件地址:吉林省延吉市公园街2132号延边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收(邮编:133002)。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将会根据双麓公司的破产进程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披露的信息以上述媒体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边石岘白麓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