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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2-12-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2-031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1月23日以书面方式向各位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2月4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经书面记名方式表决,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现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含烟气脱硫治理、除尘设备);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环保专用仪器、仪表,输送机械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对外贸易;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除尘脱硫;环境工程(废气) 专项工程设计;房地产开发,室内装饰装修;对水利水电、火电行业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现修改为:

    经营范围包括:环境污染防治设备、输送设备(不含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安装、调试,法律法规未规定许可的,均可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2、原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下设(一)至(十七)

    项内容,现新增一项内容,将(十七)修改为(十八),(十七)修改为: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3、原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下设(一)至(八)项内容,

    现新增一项内容(九):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的职权。

    二、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因更名)的议案》

    接公司2012 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知:该所已于2012年6月18日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并,合并后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 号文)的相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公司2012 年度审计机构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将2012年度的审计机构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审议《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2年12月21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临2012-032)

    上述第一、第二项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600388 证券简称: 龙净环保 编号: 临 2012-032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1日

    ※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7日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厦门市林后路399号龙净环保大厦)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2月21日下午14:30

    2、会议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龙净环保厦门基地办公大楼会议室(厦门市林后路399号龙净环保大厦)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因更名)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对象

    1、凡2012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为本次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

    四、参加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请于2012年12月20日下午17:00前到本公司股证办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股东也可以传真与信函方式登记(以抵达公司股证办时间为准),出席会议时验看原件;

    2、法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4、与会股东或委托代表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五、其他事项

    公司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陵园路81号

    邮政编码:364000 联系电话:0597-2210288 传 真:0597-2237446

    联 系 人:陈培敏、陈健辉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表决意见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置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授权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议案表 决 意 见

    (以同意、反对、弃权形式填写)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因更名)的议案 

    注:对每一项议案进行授权表决意见时,只能以“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种意见填写,涂改视为“弃权”。(说明:如委托人未对议案投票作任何指示,则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