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完成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2-111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接到控股股东-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人神控股”)发来的《关于完成12个月内增持唐人神股份的告知函》,根据函件内容,其自2011年12月30日开始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已经实施完毕。现就此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名称: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注:2012年4月11日,经株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原株洲成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湖南唐人神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除名称变更外,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详见2012年4月1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名称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48)))。
二、首次披露增持进展公告的时间
唐人神控股于2011年12月30日开始实施增持计划,公司于2012年1月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2)。
三、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根据《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2),唐人神控股计划在首笔增持事实发生之日(2011年12月30日)起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资本市场情况,再决定是否增持公司股份,但增持公司股份总额不少于公司总股份的0.15%同时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0.20%,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实施。
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5日,增持数量为201,31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46%,上述情况详见2012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02)。
2012年12月3日,增持数量为15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54%。
截至2012年12月4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累计增持数量为552,830股,累计增持比例0.20%。
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注册资本由13,800万股变更为27,600万股,为便于统计,现调整前次增持时的股票数量及比例,结果如下:
名 称 | 增持股数(股) | 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 |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 | 增持股数(股) | 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 |
前次增持 | 201,315 | 0.146% | 402,630 | 0.146% |
调整后,前次和本次增持合计股份数量及比例如下:
名 称 | 增持股数(股) | 占公司股份总额比例 |
前次增持 | 402,630 | 0.146% |
本次增持 | 150,200 | 0.054% |
增持合计 | 552,830 | 0.20% |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唐人神控股持有公司股份34,122,9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73%;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唐人神控股累计持有公司股份68,798,63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4.93%。
(注:2011年12月30日至2012年1月5日,公司注册资本为13,800万股,因2012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所以转增前增持股数应作相应调整,上述累计增持数量552,830股为已做调整后统计的数量。现公司注册资本为27,600万股,注册资本变更情况详见2012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注册资本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90))。
五、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增持期间,唐人神控股严格遵守承诺,未有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行为。
同时,唐人神控股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法定期限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窗口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减持等违规行为。
六、增持行为的合规性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公司将继续关注唐人神控股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2-112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第一期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概述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11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不超过一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一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保本固定收益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且公司任一时点购买保本固定收益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一亿元。
2、2012年11月28日,公司《关于使用不超过一亿元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保本固定收益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108))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二、投资理财事项进展情况
1、2012年12月3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兴业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书》,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向兴业银行购买了“兴业金雪球-优先2号” 1,000万元,该产品类型为开放式理财产品,产品性质为保本浮动收益,公司选择本次理财期限为23天,起息日为2012年12月3日,到期日为2012年12月25日,预计收益率为2.7%(年率)。
2、本次投资理财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购买理财产品。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投资风险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固定收益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固定收益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措施如下:
(1)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保本固定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应当对保本固定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审计部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同时,独立董事应在定期报告中发表相关的独立意见。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保本固定收益型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保本固定收益型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兴业银行人民币理财计划协议书》。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