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6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1月29日以传真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2年12月4日在荣成华星宾馆(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成山大道东端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分红政策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分红政策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2年12月5日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6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2年12月4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荣成华星宾馆(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成山大道东端1号)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2年11月29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1.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言敏永女士、黄培根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言敏永女士、黄培根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公告》。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7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分红政策相关事项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就子公司的分红政策相关事项作出调整,具体如下:
一、变更子公司分红政策的情况概述
1、子公司原分红政策
公司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其利润和用于分红的现金主要来源于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下称“子公司”)。公司各子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每年分红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70%,相关各子公司的分红政策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披露。
2、拟变更子公司分红政策
根据公司及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子公司的分红政策变更为:在确保公司从所有盈利子公司获得的分红总额不低于各盈利子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总额的70%的前提下,由各子公司股东、股东会或董事会根据其当年对外并购、投资需求、现金流等实际情况,决定当年的分红比例。
二、变更子公司分红政策的原因及影响
1、原因
随着各子公司业务的发展,在合理合法及符合公司整体规划的前提下,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各子公司可能在不同阶段开展对外并购、投资等经营活动而对现金流产生不同需求,按照原强制性年度分红规定,不利于各子公司的对外并购、投资等战略发展经营计划的实施,也增加了公司税负。本次变更子公司分红政策,有利于满足各子公司在不同阶段对现金流的阶段性需求,使各子公司更为快速发展,适当减轻公司税负,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2、影响
本次变更子公司分红政策,以每年度公司在各子公司获得的分红总额不低于原分红政策规定可获得的分红总额为前提,公司将各子公司当年的分红比例审批权授予各子公司股东、股东会或董事会。变更子公司分红政策这一举措,有利于各子公司根据自身实际经营需要安排资金以获得更为快速的发展,为未来各子公司分红创造了更为有利的前提条件,同时使公司所获取的分红总额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公司的《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及《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2014年)》等分红政策不会因本次变更子公司分红政策改变而改变。
本次子公司分红政策相关事项的变更已经第二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7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规定,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合计金额为9,800.0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约15.97%,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
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总体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69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7.80元,募集资金总额65,8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1,362.30万元,超募资金金额为7,758.67万元。公司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沪众会验字(2011)第4591号)予以确认。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2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账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 项目名称 | 初始金额 | 余额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支行44-316101040020153 | 明水环保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 35,382.00 | 2,117.9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484601500018010151164 | 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 18,221.63 | 2,415.41 |
中山小榄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67010100100075412 | 超募账户 | 7,758.67 | 0 |
合 计 | 61,362.30 | 4,533.39 |
注:上表中“明水环保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余额含利息收入140.29万元,未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000.00万元,“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含利息收入228.28万元,未含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5,000.00万元。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2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9,197.48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截至2012年10月31日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2012年10月31日投资进度(%)(3)=(2)/(1) |
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 | 35,382.00 | 35,382.00 | 30,404.30 | 85% |
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 | 18,221.63 | 8,421.63 | 1,034.51 | 5% |
超募资金使用 | 7,758.67 | 7,758.67 | 7,758.67 | 100% |
合 计 | 61,362.30 | 51,562.30 | 39,197.48 | 76% |
截止至2012年10月31日,扣除累计投入39.197.48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0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4,164.82万元,公司全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4,533.39万元。实际余额与应剩余额差异为368.57元,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4、本次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账户
本次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上表中的“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相关募集资金账户为上表中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484601500018010151164”。
(二)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项目情况
1、相关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公司向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尔特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5,980.30万元(包括投资“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18,221.63万元和全部超募资金7,758.67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创尔特公司于2011 年10 月22 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产品主要以出口为主,由于陆续遭受金融危机、欧债危机影响,国际经济持续低落。进入2012 年后,燃气具产品的市场增速持续放缓,且短期内市场难以恢复前期的增长速度。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更有效的回报股东,公司计划缩减原“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将该项目部分闲置超一年的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2011年11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2012年2月23日,公司已提前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6,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12年2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3月16日经过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3,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①“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②“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2012年8月21日,公司已将13,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于2012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9月12日经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①使用“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0万元;②使用“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于2012年9月12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从2012年9月12日起至2013年3月12日止。按相关规定,公司承诺于2012年12月20日前将“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9,80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剩余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5200.00万元和“明水生物质热电联产工程项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3,000.00万元将于2013年3月12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同时公司针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将按规定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原因及效益分析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总投资由18,221.63万元缩减至为8,421.63万元(不含利息),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9,800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约15.97%。按照平均6%的年利率计算,这一事项使公司一年可降低约588万元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三、公司承诺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将“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 公司独立董事竹立家、朱红军、徐海云、王建增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将“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总投资由18,221.63万元缩减至8,421.63万元(不含利息),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9,800.00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变更的募集资金金额约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的15.97%。按照平均6%的年利率计算,这一事项使公司一年可降低约588.00万元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将“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9,800.00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 公司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将“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总投资由18,221.63万元缩减至8,421.63万元(不含利息),并将闲置且到帐超一年的部分募集资金9,800.00万元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按照平均6%的年利率计算,这一事项使公司一年可降低约588.00万元的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进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更有效的回报股东。该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将“燃气具系列产品扩建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所述,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3. 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认为:
(一)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二)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将资金更有效地运用到公司的主营业务上,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降低公司的负债比例,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
(三) 公司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上述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3.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 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7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属下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 (含公司与子公司间、子公司间) 在2013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合共120,000.00万元,具体如下:
表一: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担保 单位 | 被担保 单位 | 担保关系说明 | 公司持股比例(含直接及间接) | 2013年度批准担保额度 | 备注 |
1 | 公司 | 创尔特 | 母子公司 | 100% | 30000.00 | 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间可互相担保 |
2 | 公司 | 骏伟公司 | 100% | 20000.00 | ||
3 | 公司 | 名厨香港 | 100% | 5000.00 | ||
4 | 公司 | 活力公司 | 100% | 5000.00 | ||
5 | 公司 | 阀门公司 | 100% | 2000.00 | ||
6 | 公司 | 宁安环保 | 100% | 5000.00 | ||
7 | 公司 | 明水环保 | 100% | 5000.00 | ||
8 | 公司 | 沂水环保 | 100% | 5000.00 | ||
9 | 公司 | 荣成环保 | 100% | 33000.00 | ||
10 | 创尔特 | 名厨香港 | 子公司间 | 100% | 1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 |
简称注释: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简称“创尔特”;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骏伟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名厨香港”;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活力公司”;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简称“阀门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宁安环保”;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明水环保”;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沂水环保”;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荣成环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1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陆仟玖佰贰拾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75%的股权,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取暖器、烧烤炉、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除外)、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燃具用具配件、抽油烟机、消毒柜、室内加热器、燃气调压器、电磁炉、电热开水瓶、电压力锅、燃气气灯、烤炉用小推车、煤气饭煲、阀门及煤气用具、微波炉、日用五金制品、模具、烟气处理设备、发电厂智能控制系统(DCS)、电磁阀及线圈;空调扇、塑料制品,产品境内外销售;五金铸造(不含电镀、线路板);生产经营环保设备,从事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及售后服务(含调试、维修);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除外)。
截至2012年9月30日,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65,456.96万元,总负债28,611.51万元,净资产36,845.45万元,实现净利润1,756.3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998年12月11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玖拾陆万柒仟叁佰陆拾伍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产各款烧烤炉、燃气炉具、燃气取暖器、燃气饭煲等燃气用具,电热水瓶、抽油烟机、微波炉、电熨斗、电熨板、电热水器等家用电器,日用五金制品,金属模具制品,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2年9月30日,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资产19,835.38 万元,总负债18,347.46 万元,净资产1,487.92 万元,实现净利润242.4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1994年12月15日在香港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300万美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
截至2012年9月30日,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26,165.54 万元,总负债13,097.54 万元,净资产13,068.00 万元,实现净利润884.8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
1995年4月10日在江门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麦正辉,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51%的股权,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经营取暖器、烧烤炉、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除外)、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燃气用具配件产品。
截至2012年9月30日,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2,852.02万元,总负债6,596.33万元,净资产6,255.69万元,实现净利润712.4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
1989年4月1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叁拾贰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销售:五金制品、燃气用具及其配件、阀门系列产品、家用电器、环保设备。
截至2012年9月30日,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总资产1,091.98万元,总负债465.95万元,净资产626.03万元,实现净利润73.4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6、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1年8月31日在黑龙江省垦区牡丹江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陆仟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其他能源发电(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审批后方可经营)。
截至2012年9月30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14,821.71万元,总负债8,920.22万元,净资产5,901.49万元,实现净利润-71.7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7、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09年10月26日在黑龙江省明水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壹亿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生物能发电。
截至2012年9月30日,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37,731.45万元,总负债2,141.65万元,净资产35,589.80万元,实现净利润-6.3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8、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08年7月11日在山东省沂水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何启强,注册资本:柒仟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生物质发电(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未取得有效许可证,不得生产经营)。
截至2012年9月30日,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30,927.40 万元,总负债24,349.34 万元,净资产6,578.06万元,实现净利润-151.1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荣成市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2年11月15日在山东省荣成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谢世文,注册资本:壹亿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筹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限额详见表一),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公司)2013年新增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授权公司董事长在公司(含子公司)2013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同时由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上述全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能力,且具备偿还负债能力,预计上述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财务和法律风险。
3、上述担保不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2年11月30日,银行已审批的公司对其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18,4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3.91%。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08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5.30%,无逾期担保。除了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其他公司的担保。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7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0日(星期四)下午14: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19日-2012年1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9日下午15:00至2012年1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2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分红政策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2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2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2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言敏永女士、黄培根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2012年12月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1 关于选举言敏永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2 关于选举黄培根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议案4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逐项表决。本次股东大会将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2年12月17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张蓐意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20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362616 | 长青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请价格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61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议案 | 方案内容 | 对应申报价格 |
总议案 | 以下所有议案 | 100元 |
1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分红 政策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 1.00元 |
2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0元 |
3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3.00元 |
4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言敏永女士、黄培根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4.00元 |
4.1 | 关于选举言敏永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4.01元 |
4.2 | 关于选举黄培根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4.02元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A、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至议案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B、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4,在“委托数量”项下以选举票数(议案4的选举票数=投票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公司本次所选监事总人数2人)为限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投票数。
C、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4,股东既可以把所拥有的选举票数集中投向一人,也可分散投向数人;股东累计投出的总票数小于或等于总表决票数,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股东累计投出的总票数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总表决票数,否则视为无效票,作弃权论。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1)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它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 买入价格 | 买入股数 |
369999 | 1元 |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 2012年12月19日下午15∶00至2012年12月20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蓐意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4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名称/姓名 | 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件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附件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议案作如下表决:
序号 | 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1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分红政策相关事项变更的议案》 | |||
2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3 |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 |||
4 | 采取累积投票制《广东长青(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言敏永女士、黄培根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
4.1 | 关于选举言敏永女士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
4.2 | 关于选举黄培根先生为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填票说明:
1、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至议案3,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2、需使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4,在相应表格中填写所投的选举票数。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2-07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言敏永女士、黄培根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2年11月28日收到监事、监事会主席龚韫女士和监事李小芸女士的辞职申请,龚韫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及监事会主席的职务;李小芸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职务。因龚韫女士、李小芸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低于法定人数,所以在增补的监事就任前,龚韫女士、李小芸女士继续履行监事职务。龚韫女士辞去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办公室主任职务,李小芸女士辞去监事职务后继续在公司担任证券部副经理职务。
2012年11月28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何启强、麦正辉提名:增补言敏永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股东张蓐意提名:增补黄培根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经审核,提名人具备提名监事候选人资格,本议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监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拟将上述被提名人作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2年12月4日
附: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一、言敏永女士简历
言敏永:女,1951年生,江西人,无境外居留权。于1972年进入广西大学物理系学习,并于1976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西桂林无线电一厂车间调度员、技术员、车间主任、工会主席;广西桂林无线电二厂党委书记;广东中山经委副主任;广东中山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党委书记,于2008年11月退休。现任中山市现代服务业协会会长。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黄培根先生简历
黄培根:男,1946年出生,湖北人,无境外居留权。于1964年进入清华冶金工程系金属材料专业读书,并于1970年毕业,此后,从部队农场转战农机修理厂,无线电厂,计算机研究所等多个单位,适应工作需要,专业领域历经电子、机械、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等转换,从工人到技术员、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和研究员,历任武汉计算机研究所副所长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原中山大学孙文学院)副院长和中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于2006年2月退休。现为广东装备制造研究院顾问和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