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2-03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11月2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4日以传真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国英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信托借款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同意公司在2012年至2013年度,向交银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借款额度,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年利率上限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105%,具体以合同为准。以上业务在具体操作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鉴于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请的2012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合并,合并后的存续主体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同时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公司原审计业务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会计师执行,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一致性,公司同意将2012年度审计机构相应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及信息问询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2年12月21日上午9:30在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2-03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2012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本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确定聘请的2012年度审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与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式合并,合并后的存续主体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同时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公司原审计业务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会计师执行,为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一致性,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相应变更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5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2-035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2月21日(星期五)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公司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4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信托借款额度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2年12月14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3、公司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2年12月18日、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会议时提供原件。
五、会议其他事项:
1、公司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3518605
邮编:350003
联系人:陈嘉、黄联城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会议备查文件: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七、会议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2月5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1、审议《关于申请信托借款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