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股票代码:600100 编号:临2012-023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整;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北京海淀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有权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登记日:2012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
●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会议审议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向工商银行和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议案。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以电话、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通知,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2年12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手册》
二、审议通过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控制手册》
三、审议通过了《同方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工商银行和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控参股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向工商银行申请3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向华夏银行申请8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授权下属控参股子公司使用并在其使用时为其提供担保。待上述担保实际发生时,公司会就担保的内容另行公告。
同意授权公司总裁陆致成先生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2年12月24日上午9时30分整。
(2)会议地点:清华同方科技大厦
(二) 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 关于向工商银行和华夏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下属控参股公司使用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凡2012年12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可出席会议。
(四) 登记方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被委托人身份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人身份证。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12月18日至12月21日工作日期间到本公司大会秘书处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园清华同方科技广场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82399888
传真:(010)82399970、82399765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张园园、张燕青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以上议案均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8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单位)出席同方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事项:
被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2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