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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2-12-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2—050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于2012年12月7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十一名,实参会董事十一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份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有效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题:

      1、以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此项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陆亿元信托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叁亿元人民币,期限两年。

      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2年9月底资产总额1,454,316,727.36元,负债总额1,203,206,948.76元,净资产251,109,778.60元,资产负债率82.7%,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股份公司201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于2012年12月26日召开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场会议时间:2012年12月26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12月26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中心D座首开股份十三层会议室。

      (三)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9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该系统行使表决权。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及其对应的网络投票表决序号:

      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公司债发行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1

      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债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2

      3、审议《关于公司为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网络投票表决序号为3

      (六)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2年12月1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

      (七)表决权: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参加现场会议办法:

      1、参加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出席会议的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2年12月25日(周二),上午9:00-11:00时,下午1:00-4:00时。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号招商国际金融大厦D座9层902室公司证券部。

      (九)其他事项:

      1、公司将于2012年12月20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4、联系人:万智斌、任晓佼

      邮政编码:100031

      联系电话:(010)66428179、66428032

      传真:(010)66428061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7日

      附件1:

      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

      2、表决议案

      ■

      3、表决意见

      ■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首开股份"A 股的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

      2、如某投资者对公司的第一个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1.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注2】: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2】: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注3】:

      3.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4.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注1:如欲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决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欲投票弃权决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号。如无任何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

      注2:请填上自然人股东的全名及其身份证号:如股东为法人单位,请同时填写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号。

      注3:请填上股东拟授权委托的股份数目。如未填写,则委托书的授权股份数将被视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所持有的股数。

      注4: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正式书面授权的人签署。如委托股东为法人单位,则本表格必须加盖法人印章。

      股票代码:600376 股票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2-05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为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沈阳首开盛泰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盛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叁亿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12月7日召开,会议以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以下担保事项: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盛泰公司拟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陆亿元信托贷款用于沈阳沈北新区虎石台项目的建设,期限两年。本公司为其中叁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截至2012年9月30日,沈阳盛泰公司资产总额1,454,316,727.36元,负债总额1,203,206,948.76元,净资产251,109,778.60元,资产负债率82.7%,超过70%,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向沈阳盛泰公司提供担保,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沈阳盛泰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为95%。该公司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兴明街34号,法定代表人:张德民。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止2012年9月30日,沈阳盛泰公司资产总额1,454,316,727.36元;负债总额1,203,206,948.76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0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203,206,948.76元; 净资产251,109,778.60元,资产负债率82.7% 。营业收入为0元,净利润为-8,293,684.58元。

      沈阳盛泰公司公司营业收入目前为0元,原因是房地产行业存在销售收入延后结算的特殊性,目前沈阳盛泰公司房地产项目均在开发期,尚未进行结算。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沈阳盛泰公司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陆亿元信托贷款,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为其中叁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出席此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一致通过上述担保议案,同意沈阳盛泰公司申请陆亿元信托贷款,用于其所属房地产项目开发,由本公司提供叁亿元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担保进行了相关议案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同意将该项担保提交本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沈阳盛泰公司向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陆亿元信托贷款用于沈阳沈北新区虎石台项目的建设,本公司为其中叁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两年。公司为其贷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持有沈阳盛泰公司95%股权,且沈阳盛泰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已经批准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金额之和为陆拾玖亿伍仟玖佰贰拾伍万元(小写金额695,925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截至目前,本公司对沈阳盛泰公司的担保总额为零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决议。

      2、沈阳盛泰公司2012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