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计划草案未见踪影
⊙记者 黄群 ○编辑 邱江
10月20日起停牌的*ST中基重整程序终于有了新进展,目前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已经出炉,并于12月24日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以及第一次出资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及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
*ST中基8日公告,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六师中院”)的指导及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公司重整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公司的债权确认及资产评估等工作已基本完成。在此基础上,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也依法制作完毕,将于12月24日上午10:30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六师中院决定同一天下午14:30召开出资人组会议,就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进行审议表决。
据8日披露的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ST中基拟以截至11月20日的总股本48205.33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每10股转增6股的比例转增股份(10股以下不转增),拟合计转增28923.03万股。转增完成后,*ST中基总股本将增至77128.36万股。
不过,公司未披露重整计划草案。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ST中基重整计划草案必须要经各债权表决组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必须要经出资人组表决通过,且上述两方案均须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才能生效。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全部债权表决组表决通过,或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未能经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或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公司重整程序转为破产清算程序。
据了解,截至11月27日,共有33家债权人向*ST中基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申报总额为35.6亿元。经管理人初步审查,对其中30家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予以确认,对1家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对2家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尚未确认,确认债权总额为31.9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