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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的公告
    2012-12-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21 证券简称:ST国药 公告编号:2012-33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的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本公司于2012年8月与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委托交易协议书》,将本公司位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夏国用(2001)字第4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3767.2平方米)委托该中心进行交易(详见本公司2012年8月29日公告,公告编号:2012-21),日前已由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成交。

      2、2012年12月7日,本公司与土地竞得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偿合同》,约定土地竞得人以人民币120,976,200.00元的土地补偿价款受让上述地块。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交易为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对上述地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挂牌交易,交易对方为土地竞得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委托交易的土地位于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庙山中路以南、民族大道以西,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夏国用(2001)字第42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3767.2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四、交易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同意将所属挂牌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移交给土地竞得人,并负责完成地上附着物清理,清除第三方占有;

      2、土地竞得人同意以人民币共计壹亿贰仟零玖拾柒万陆仟贰佰元整(小写:¥120,976,200.00元)的土地补偿价款受让上述地块,该土地补偿款为本宗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房屋拆迁补偿费、搬家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营业损失补偿费。按照法律法规各自应承担的相关税费各自依法承担和交纳。

      五、本次土地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土地交易完成后,将增加公司收益,使本公司的资产状况有一定程度的改善。

      本公司将对该地块委托交易的后续事项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