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
的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2-33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
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
●根据该协议书,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将在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骑龙山五金卫浴基地投资建设粉末冶金项目
●如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未竞得项目地块,则协议书自动终止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与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杜阮镇政府”),于2012年12月7日在广东省江门签署了《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
杜阮镇政府与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项目投资达成该协议书。
一、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门生产基地
(2)项目选址及面积: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骑龙山五金卫浴基地94.5亩
(3)业务范围及主要产品:各类汽车、摩托车、家电、电动工具方面的粉末冶金制品;各类新金属材料制品的生产经营和研制;汽车、摩托车粉末冶金零件模具设计与制造。
2、项目地块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及出让价格
项目地块使用权须通过“招拍挂”手续方可取得,地块使用权出让价格以“招拍挂”成交确认价为准,并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付款。
3、项目投资建设约定
(1)开工期限: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的日期开工建设;
(2)竣工期限: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须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的日期竣工(含分期竣工);
(3)项目投资总额、投资规模及投资强度为32,393万元以上,投资强度342.8万元/亩以上;
(4)容积率:项目用地容积率不低于1.29;
(5)创税率:项目用地创税率达41.9万元/亩·年以上;
(6)环保要求:项目符合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骑龙山五金卫浴基地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其批准文件的要求,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其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4、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如同时达到上述六项投资建设约定的,可享受政府制定的相关优惠及扶持政策。
二、协议书签约方介绍
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和阿法森工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于2004年10月26日获得广东省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点:江门市宏达路9号;法定代表人:曹阳;注册资本:350万美元,其中本公司持有60%的股权,阿法森工业有限公司持有25%的股权,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5%的股权。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各类汽车、摩托车、家电、电动工具方面的粉末冶金制品;各类新金属材料制品研制、生产和销售;粉末冶金模具的制造和销售。
协议书的另一签约方为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人民政府。
三、其他说明
2011年7月28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拟购置生产用土地的议案》:同意东睦(江门)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在广东省江门市购置不超过100亩土地,总价格不超过3,000万元(不含税费)用于扩大生产,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土地购置的相关事项。
备查文件:
1、《工业项目投资协议书》文本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