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监测 公告编号:2012-048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12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4,126万股的36.27% ;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2年12月18日。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和股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253 号”文核准,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9年12月9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70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5,000万股,发行上市后公司总股本为6,67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334 万股,网上发行1,336万股,发行价格为40元/股。网下配售334 万股已于2010 年3 月18 日起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438万股锁定期满,已于2010 年12月20日起开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经2012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提交2012年4月5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1年12月31日总股本6,67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334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总股本6,67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6,670万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3,340万股,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562万股增加至5,124万股。
2012年2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于2012年4月23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2年5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授予日定为2012年5月21日。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完成定向发行的726万股已于2012年6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日期为2012年6月11日。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066万股。
2012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将授予日定为2012年9月26日。预留限制性股票60万股已于2012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上市日期为2012年10月16日。授予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4,126万股。
目前,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5,124万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份数量为786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本次发行前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天一世纪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除控股股东外,公司其他股东均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3)公司董事林琳和李雪会、监事王伟敏还承诺:在前述承诺的基础上,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实际控制人余艇、周方洁和刘笑梅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天一世纪的股权,也不由天一世纪收购该部分股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限售股份2,438万股锁定期满,于2010 年12月20日起开始上市流通,详见公司于2010年12月16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0-042),以上承诺2履行完毕。2010年9月2日,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林琳女士、李雪会先生因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王伟敏女士因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2011年3月8日,公司原董事林琳女士和李雪会先生、监事王伟敏女士离职期满半年,以上承诺3履行完毕。
2、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各项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1)、(4)两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2月18日;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5,124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36.27% ;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序号 | 股东全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1 |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51,240,000 | 51,240,000 |
合 计 | 51,240,000 | 51,240,000 |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5,124万股限售股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增加 | 减少 | |||
一、限售流通股(或者非流通股) | 65,406,094 | 14,166,094 | ||
06 首发前机构类限售股 | 51,240,000 | 51,240,000 | 0 | |
04 高管锁定股 | 6,306,094 | 6,306,094 | ||
02 股权激励限售股 | 7,860,000 | 7,860,000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853,906 | 51,240,000 | 127,093,906 | |
三、总股本 | 141,260,000 | 141,260,000 |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人认为,理工监测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做的股份自愿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规的规定。
本保荐人对理工监测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