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2012-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2-03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12月12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关于股权质押的通知:
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7516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2%)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1000000股股份质押给了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上述质押已于2012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2年12月12日起至2015年12月11日为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将乐县林业总公司共质押本公司股份48736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9.9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14%。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