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要闻
  • 4:要闻
  • 5:海外
  • 6:金融货币
  • 7:证券·期货
  • 8:证券·期货
  • 9:财富管理
  • 10:财富管理
  • 11:观点·专栏
  • 12:上证面对面
  • A1:公 司
  • A2:公司·热点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融资
  • A7:研究·市场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
    永城段(一期工程)建成通车及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公告
  •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辽宁美罗医药供应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战略投资者
    签订合作投资经营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实施委托
    理财事项公告
  •  
    2012年12月13日   按日期查找
    A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13版:信息披露
    信诚添金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成都三泰电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金安国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
    永城段(一期工程)建成通车及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公告
    湖北武昌鱼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辽宁美罗医药供应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江西昌九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战略投资者
    签订合作投资经营框架协议的进展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实施委托
    理财事项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
    永城段(一期工程)建成通车及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公告
    2012-1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20 证券简称:中原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2-035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

      永城段(一期工程)建成通车及车辆通行费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投资建设的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一期工程)于2012年12月12日建成通车。

    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一期工程),即2010年6月20日经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连霍高速至永登高速段项目。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豫发改收费[2012]1960号”《关于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和林州至长治(省界)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现将有关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一期工程)问题批复如下:

    一、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一期工程)全长41.020公里,设置永城收费站和永城东收费站2处。按车型分类的车辆通行费标准如下:

    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车辆通行费分车型收费标准

    项目

    车型

    货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基价

    (元/车公里)

    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基价

    (元/车公里)

    A型2吨以下(不含2吨)0.4510座以下(不含10座)0.45
    B型2-5吨(不含5吨)0.7010—30座(不含30座);

    23卧以下(不含23卧)卧铺

    0.65
    C型5-8吨(不含8吨)1.3030座及以上;23卧及以上卧铺1.00
    D型8-20吨(不含20吨)1.65  
    E型20-40吨(不含40吨)2.00  
    F型40吨及以上0.08元/吨公里  

    注:车辆征费计量标准按交通部、国家计委审定批准的《公路汽车征费计量手册》(第三册)规定的征费标准计量核定原则和公布车型的征费标准计量为准,新出厂的车型参照执行。

    二、载货类汽车按计重收费办法收费

    济宁至祁门高速公路永城段(一期工程)载货类汽车计重收费标准核定为: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以收费站实际测量确定的车货总质量为依据,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5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至49吨的车辆,15吨及以下部分按基本费率计收,15吨以上部分按0.04元/吨公里计收。

    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车辆的收费标准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内(含3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100%(含100%)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

    (三)车货总质量超过对应的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车辆,车货总质量中符合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的重量部分暂按正常装载收费标准计收;超出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3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100%以上的重量部分暂按基本费率的5倍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计重设备发生重大故障时,改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收费。载货类汽车按车型收费时,需报河南省交通运输厅核准。

    三、为简化计算手续,方便通行,提高工作效率,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采用5元、10元等整数计征办法,不足5元或超过5元的部分,在0至2.5元之间的,按0元计征;在2.5元(含2.5元)至5元之间的按5元计征。

    四、免(减)通行费的车辆,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高速公路具备收费条件后,收费单位应及时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在收费站、段醒目位置公布由省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通行费标准明码标价牌及举报电话。

    六、本次批复自2012年11月23日零时起执行。

    特此公告。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