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海股份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2-04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围海股份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2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和审议事项,并于2012年12月10日发出了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星期四)下午14:30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2012年12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12月12日下午15:00至12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张子和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4,689,70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1.3329%,其中: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3,280,50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0.639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09,2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693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683,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3%;反对0股,占0%;弃权票5,800股,占0.0047%。
2、《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2.2 关于本次发行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2.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2.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品种及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2.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2.6关于本次发行债券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2.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2.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2.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2.10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4,494,3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33%;反对0股,占0%;弃权票195,400股,占0.156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公司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