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股票简称:SST天海 ST天海B 编号:临2012-052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不存在召开前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本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13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计4人,代表股份180,848,800股(其中B股股东代表1名,代表股份数量1,558,47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7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公司董事长李维艰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赞成票数 | 赞成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是否通过 |
1 | 关于注销利比里亚子公司暨亚洲先锋船务公司以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 179,816,600 | 99.43% | 1,032,200 | 0.57% | 0 | 0% | 是 |
B股股东代表参与表决的股份数量为1,558,477股,除1,032,200票为反对票以外,其余均为赞成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天津泓毅律师事务所、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作会议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定文件随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4日
股票名称:SST天海 ST天海B 股票代码:600751 900938 编号:临2012-053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B股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触及涨幅限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
●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2年12月11日、12月12日和12月13日,公司B股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的交易价格触及涨幅限制,且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截止目前本公司生产情况稳定,除公司于2012年12月13日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目前已启动股权分置改革、公司已于日前签署土地整理储备项目补偿合同(详情请参阅临2012-049号公告)外,未发现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件。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草案)主要包括: 大新华物流控制(集团)有限公司豁免4亿元现金债务并相应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向2012年12月21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定向转增股份,主要包括向全体A股流通股东每10股转增12.9162股,向大新华物流控制(集团)有限公司和全体B股流通股东每10股转增8.1194股。本方案已经于2012年12月8日披露,尚需2012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方可生效。除上述事项,本公司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
经征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大新华物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均表示,除上述事项外,目前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截止目前为止并可预见的三个月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的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资产重组等重大事项,且股改工作请关注本公司相关公告。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截止目前并在可预见的三个月内,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并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大公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特此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