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2012—045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2年6月5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友好华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华骏地产”) 联合竞买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筹资金参与竞买位于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以东,挂牌编号为2011-C-114和2011-C-115,面积分别为26,458.57平方米和33,195.69平方米的两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建设公司总部办公区和以大型综合性购物中心为主的商业综合体。
2012年6月8日,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骏地产参与了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公告号为市国土挂告字[2012]4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竞买,并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挂牌成交确认书》。
2012年11月,公司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骏地产与乌鲁木齐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编号依次为65010020120139和65010020120140。至此,本次两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购买基本完成。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购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两块土地竞拍的基本情况和审议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2012年5月18日、6月6日和6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公告(临2012-020、023、024号)。
二、出让合同基本内容
(一)挂牌编号为2011-C-114号土地
1、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编号为2011-C-114号土地,出让合同项下宗地编号为0402701580-C,宗地面积为26,458.57平方米,宗地坐落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40 年,土地成交价款即土地出让金为15,520万元,每平方米5,865.77元,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2、土地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为0402701580-C 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如下:建筑容积率不高于6不低于1,建筑总面积158,751.42平方米,建筑密度不高于40%,绿地率不低于20%。
3、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规划条件要求。
(二)挂牌编号为2011-C-115号土地
1、土地基本情况
挂牌编号为2011-C-115号土地,出让合同项下宗地编号为0402701581-C,宗地面积为33,195.69平方米,宗地坐落于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40 年,土地成交价款即土地出让金为19,460万元,每平方米5,862.20元,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0 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2、土地规划条件
宗地编号为0402701581-C 土地,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规划条件如下:建筑容积率不高于6不低于1,建筑总面积199,174.14平方米,建筑密度不高于70%。
3、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规划条件要求。
三、审议情况
2012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2年6月5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全资子公司华骏地产联合竞买国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四、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乌鲁木齐市老城区的商业门店布局已趋于饱和,为了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空间, 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公司在疆内的商业龙头地位,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公司一直谋求在乌鲁木齐市新城区百货业态的扩张,本项目是公司进入乌鲁木齐市新城区发展的契机,公司此次竞得的土地,将用于建设①以大型综合性购物中心为主的标志性商业综合体,其中包含高端百货、精品超市、特色餐饮、休闲娱乐、高端影院等多种业态;②公司总部办公区。
2、该项目的实施会使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高,给公司的资金面带来影响,公司将合理调整资本结构、资金借贷规模和周期,降低资金风险。
五、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董事会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