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38亿转让台湾业务
⊙记者 郑培源 ○编辑 孙放
在港台两地媒体业颇具影响的壹传媒出售台湾业务一事迈出重要一步。13日,在港上市的壹传媒发布《非常重大出售事项及恢复买卖公告》,宣布了这笔175亿新台币(约合37.7亿元人民币)跨海转让的细节。
根据最新披露的出售合约内容,壹传媒旗下的台湾平面业务,包含《苹果日报》、《爽报》及《壹周刊》等售价共160亿新台币,受让方的出资比率为王文渊34%、蔡绍中32%、辜仲谅20%、李世聪14%;而壹电视售价15亿元新台币,受让方出资比率为王文渊34%、李建成32%、辜仲谅20%、李世聪14%。受让方均为台湾本地财团富豪,如最大的收购方王文渊为台湾台塑集团总裁,蔡绍中为旺中集团总经理。
壹传媒在港台地区影响力颇大,其平面媒体如以“狗仔队”著称的《壹周刊》和《苹果日报》分别在2001年、2003年登陆台湾,此后一直占据最大的市场份额。截至今年9月,《苹果日报》、《爽报》、《壹周刊》的销量分别为305万份、428万份、9.4万份。而电视业务则一直没进入主流通道。
壹传媒并未在公告中单独披露本次出售的台湾业务的资产状况和经营细节,但就已知情况分析,台湾电视业务及免费报纸《爽报》亏损加剧引发整体经营情况恶化应是大股东转让台湾业务的主因。12月12日公布的财报显示,截至今年9月30日,壹传媒未经审核的净资产为24.48亿港元,较3月末的33.97亿港元骤然下降27.93%;公司今年3-9月亏损1.19亿,较去年同期亏损增加27.9%。翻阅公司财报可知,半年内仅台湾电视业务已确认的节目及电影版权减值亏损就高达1.33亿元。
虽然出售台湾业务主要是想“甩包袱”,但本次协议中设立的收购优先原则使事情恐怕没有那么简单。协议称,壹电视买卖须待平面业务交易的所有先决条件达成后才成交,但平面媒体交易不受壹电视交易成败影响,可独自完成交易。这意味着存在盈利能力较强的平面业务被收购,而亏损主要来源电视业务难以甩掉的情况。
此外,双方约定,基于任何原因未能在四个月内完成收购的,任何一方可选择终止协议。作为复杂的跨海跨媒体交易,壹传媒并购案尚需台湾地区“公平交易委员会”、“通讯传播委员会”等无条件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