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12-032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2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议案于2012年10月9日以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9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出席会议的董事书面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以所持参股公司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为其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所持参股公司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全部2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其申请总额不超过陆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期限不超过三年的银行综合授信,向其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不超过陆亿元)、利息、罚金及其他费用的20%,反担保期限至主债务担保责任解除为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见临时公告2012-03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申请壹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壹亿元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详见临时公告2012-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贷款(最终以银行实际放贷金额为准)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详见临时公告2012-03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为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叁佰贰拾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肆拾万元;不含税金,含其它杂费;在审计地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公司承担),并将该议案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临时公告2012-03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提请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于2012年12月31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临时公告2012-03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告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授权,于2011年12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董事长专题办公会代表董事会,聘任中组部第12批博士服务团在公司挂职的吕坚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一年,自2011年11月9日起生效。吕坚先生的挂职于2012年12月7日正式结束,经12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解聘吕坚先生所任副总裁职务,自当日生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3.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专项意见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12-033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所持参股公司
全部股权为其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
●本次反担保金额: 紫金矿业担保的六亿元银行贷款授信之20%(12,000万元),截止本公告日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2,000万元(含本次反担保) 。
●本次担保属于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126,000万元。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参股公司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彦淖尔紫金”)拟向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期限不超过3年的银行综合授信,其中:向中国银行巴彦淖尔市分行申请2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的银行综合授信;向中国农业银行乌拉特后旗支行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的银行综合授信;向中国工商银行乌拉特后旗支行申请1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的银行综合授信;向其他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三家银行)申请1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的银行综合授信。巴彦淖尔紫金控股股东紫金矿业(控股比例67.2%)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所持参股公司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为其担保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所持参股公司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全部20%股权,为其控股股东紫金矿业担保其申请总额不超过陆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期限不超过三年的银行综合授信,向其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不超过陆亿元)、利息、罚金及其他费用的20%,反担保期限至主债务担保责任解除为止;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决策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反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主债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乌拉特后旗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郑友诚
注册资本:37,500万元
经营范围:锌及其它有色、黑色金属和能源矿产等的冶炼、开采、选矿、加工,矿产品销售;硫酸生产、运输、销售,进出口贸易业务、矿产资源勘查及其信息、技术服务,住宿餐饮(仅限分支经营)业务,余热余压发电、销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巴彦淖尔紫金的资产总额为338,266.76万元,负债总额为229,595.64万元,净资产为108,671.11万元,营业收入为315,577.55万元,净利润为1,339.9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2年9月30日,巴彦淖尔紫金的资产总额为311,341.29万元,负债总额为212,603.98万元,净资产为98,737.32万元,营业收入为174,918.73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7903.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上杭县紫金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陈景河
注册资本:2,181,196,365元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勘查(许可事项、许可期限详见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铜矿金矿的露天开采(仅限分支机构);金铜矿选、冶;矿产品、普通机械设备研制及销售;黄金制品的零售;信息技术服务;工业生产资料(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销售;水力发电;对矿业、酒店业、矿山工程建设的投资;对外贸易。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紫金矿业的资产总额为5,232,019.93万元,负债总额为2,218,752.24万元,净资产为3,013,267.69万元,营业收入为3,976,391.5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71,256.9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2年9月30日,紫金矿业的资产总额为6,470,342.2万元,负债总额为3,252,765.71万元,净资产为3,217,576.49万元,营业收入为3,463,387.85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1,819.4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紫金矿业不是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反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持股比例,将为紫金矿业向巴彦淖尔紫金申请总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为贷款本金(不超过陆亿元)、利息、罚金及其他费用的20%,反担保期限至主债务担保责任解除为止。《反担保协函》将在董事会批准后向紫金矿业出具。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反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巴彦淖尔紫金向银行申请短中期银行综合授信有利于其正常生产经营,可以充分利用其在当地的资源和规模优势。紫金矿业的资产规模和信誉良好,具有提供全额担保的实力。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126,000万元(含本次反担保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94%;且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反担保函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巴彦淖尔紫金和紫金矿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巴彦淖尔紫金和紫金矿业最近一年(2011年12月31日)又一期(2012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12-034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申请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人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
●被担保人名称: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大通”)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25,00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人民币151,000万元
●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子公司(控股91.73%),直接持股比例为7.47%,通过再生资源间接持有84.26%股权。
2012年3月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同年3月23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所持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参股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7.47%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再生资源100%股权及天津大通7.47%股权的转让给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显集团”)。因大显集团未能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如期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同时考虑双方本次合作的诚意,2012年8月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同年8月23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股权之受让方延期支付的议案》,同意将大显集团付款日期延至9月30日。公司管理层正在积极与大显集团进一步协商,行使转让方权利,并将形成的具体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津大通于2011年底向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申请的壹亿元授信已于2012年12月8日到期,为了使此笔授信能正常续批,保证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根据大连银行要求,需再生资源为其提供信用担保。
天津大通由于资金短缺,现在的产能仅能达到50%左右,产量小直接导致产品成本居高不下,缺乏市场竞争力,为此特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最终以银行审批实际放贷金额为准)流动资金贷款补充企业的生产流动资金,使企业产能基本实现满负荷生产,成本效益指标达到最优。根据浦发银行要求,此笔贷款需天津大通控股股东再生资源提供信用担保
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向大连银行申请壹亿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再生资源为天津大通提供如下担保:
1.再生资源为天津大通向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壹亿元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再生资源为天津大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贷款(最终以银行实际放贷金额为准)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会议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担保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大通铜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大毕庄工业区电解铜场内
法定代表人:李钢
注册资本:635,909,353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电解铜及相关产品;有色金属综合加工;废旧金属回收与加工,废旧塑料的回收,加工及塑料制品的生产与销售。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天津大通资产总额为82,715.18万元,负债总额为37,621.32万元,净资产为45,093.86万元,营业收入为157,195.61万元,净利润为-11,346.39万元。
截至2012年9月30日,天津大通资产总额为92,006.58万元,负债总额为49,110.15万元,净资产为42,896.43万元,营业收入为105, 737.9万元,净利润为-2,311.10万元。
三、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12号7号楼415室
法人代表:姜松
注册资本:946,036,001.53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有色金属及其产品、黄金、白银及稀土产品、黑色金属及其产品、非金属矿及其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科技开发;对食品、餐饮业的投资管理;废旧物资回收。
截至2011年12月31日,再生资源资产总额为128,806.58万元,负债总额为35,791.90万元,净资产为93,014.68万元,营业收入为313,439.46万元,净利润为1,266.19万元。
截至2012年9月30日 ,再生资源资产总额为137,752.04万元,负债总额为41,261.98万元,净资产为96,490.06万元,营业收入为329,718.52万元,净利润为3,475.38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再生资源为天津大通向大连银行天津分行申请壹亿元授信提供担保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汇率变动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 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
4. 担保金额:壹亿元人民币。
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二)再生资源为天津大通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贷款提供担保
1.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 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汇率变动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 保证期限:为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或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两年。
4. 担保金额: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最终以银行审批实际放贷金额为准)。
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再生资源的两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认为本次担保有利于天津大通正常生产经营,保证其年末运营资金需要,再生资源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总额为151,000万元(含上述两项担保金额),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11%;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2.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再生资源和天津大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再生资源和天津大通最近一年(2011年12月31日)又一期(2012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12-035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2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为人民币叁佰陆拾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叁佰贰拾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肆拾万元;不含税金,含其它杂费;在审计地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由公司承担),并将该议案提交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和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201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
1.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2.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专项意见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审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及其审计业务报酬的议案》之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慎认真的研究,现就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一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具有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项目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执业水平良好,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在担任公司过去6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期间,按计划完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所出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高德柱、古德生、王建平、吴联生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对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2年度审计机构的专项意见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经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研究并一致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以来的财报审计机构,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告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监管机构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建议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对续聘事项向董事会发表了独立意见,建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委员:吴联生、汪海涛、高德柱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12-036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时间:2012年12月31日9时30分;
4. 会议方式:现场方式,记名投票表决;
5. 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421视频会议室(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2号)。
二、会议议案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公告名称 | 是否需特别决议通过 |
| 1 |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的议案 | 2012年12月15日 |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否 |
三、会议临时提案
1.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2. 其他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提案权人可就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相关的事项,委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按上述程序向股东大会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四、会议出席对象
1. 2012年12月26日15时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 登记手续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有效股权登记证明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代表)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委托人《自然人证券账户卡》或《机构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办理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 登记时间:2012年12月28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
3. 登记地点:公司办公楼二层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 会务联系人:韩迎梅、胡晗东
联系电话:(0971)6108188、6122926(传真);
邮寄地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52号,邮编810001。
2. 会期与参会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2年12月31日召开的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受托人签名: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
| 委托人持股数: 股 |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
| 委托日期:2012年 月 日 | |
委托权限: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指示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 1 |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2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审计业务报酬的议案 | ||||
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