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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012-12-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12-04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2月14日上午9:00

      3、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2年12月10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振华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共计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58,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3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律师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关于向宁夏蓝丰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158,400,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票0股;弃权票0股。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颜强、王斑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蓝丰生化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