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2-041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2年12月14日在宁波万达索菲特大饭店召开。本行现有董事17名,实到16名, 蔡来兴董事委托唐思宁董事表决。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部分监事列席会议。宁波银监局派员出席会议。会议由陆华裕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机构发展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置北京光耀东方中心部分商业及办公用房的议案。会议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总投资5.2亿元以内办理北京光耀东方中心部分商业及办公用房购置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风险管理限额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徐立勋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会议同意提名徐立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报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徐立勋简历:
徐立勋,男,1974年8月出生,硕士学位。现任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总裁。
徐立勋先生于1995年8月至1999年6月历任美国华源控股公司副总经理、美国泰尔斯达计算机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七色花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1999年6月起任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1999年6月至2001年12月历任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2002年1月至今任华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徐立勋先生目前兼任宁波华茂文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华茂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衢州华茂外国语学校董事长、浙江龙游华茂外国语学校董事长、宁波华茂科教仪器有限公司董事长。徐立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派出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同意票1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12-04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3年1月10日(星期四)上午9:00。
(五)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截止2013年1月7日(星期一)下午3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浙江波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 会议地点:宁波万达索菲特大饭店东钱厅(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中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徐立勋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3年1月8日至1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三) 登记地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13年1月9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700号(邮编:315100)
联系人:陈俊峰
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0574-87050355
(二) 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会期半天。
五、备查文件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3年1月10日在宁波召开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注明持有的公司股权数,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提名徐立勋先生
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提名徐立勋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在审阅有关文件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提名徐立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做出的,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且期限未满的情形。我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二、同意将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及报监管机构资格审定。
独立董事:蔡来兴、谢庆健、唐思宁
李蕴祺、朱建弟、杨小苹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