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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市改革新政到了攻坚克难的紧要关头
    2012-12-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熊锦秋

      ⊙熊锦秋

      

      郭树清出任证监会主席后推行的股市改革新政已持续一年多了。这些改革新政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有些改革仍有待继续深入。近期沪深股市行情虽有所好转,但要彻底扭转几年来的颓势,还需推动股市改革继续深入、攻坚克难,设计良策对付那些难啃的骨头。

      以笔者之见,第一块难啃的骨头,是如何严厉惩处市场主体的诚信缺失。在行情持续低迷的背景下,市场诚信环境建设问题凸显了出来,有些企业包装上市、造假上市,上市后业绩迅速变脸,有些上市公司董监高违规买卖股票等,使得投资人对上市公司的信任一跌再跌,随之对上市公司估值就只能低了再低。

      根据证监会已经出台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正着手建立,这个数据库将归集市场主体的诚信记录;有了这个基础,相信今后对市场主体的诚信约束、激励与引导,对失信行为的打击力度会大大加强,让失信者付出沉重代价,最终在市场四处碰壁。当然,各市场主体也要加强诚信自律,比如券商中介机构若参与企业上市造假或为造假出谋划策,这将伤害投资者利益,但最终也必将伤害自己的利益;广大投资者逃离假大空泡沫市场,新股难以发行,中介机构自然也就没有相关业务。只有强化市场诚信建设,形成上市公司和负责保荐的中介机构不讲诚信就无法生存的大环境,投资者才能对上市公司、对股市赋予诚信溢价。

      第二块难啃的骨头,是如何提升沪深股市投资价值。当前上市公司治理仍存在诸如大股东控制、内部人控制等突出问题,散户不愿参与公司治理,即使参与,其主张也很难被采纳;为此需要在更广的公司治理领域推行分类表决制,而所有重大事项必须提供网络表决方式降低投票成本,激发广大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进而对上市公司董监高予以有效到位的约束,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分红的强制性,让广大投资者切切实实分享上市公司的发展成果。

      第三块难啃的骨头,是如何整治借壳上市。目前不仅股市场内的借壳上市做法仍然保留,而且据沪深两家交易所发布的退市制度配套业务规则,未来借壳上市做法还将延伸到场外市场,场外企业可借退市公司之壳通过重新上市机制转板上市。这么做法可能是受制于地方壳资源利益羁绊,或是顾忌投资者利益受损而影响社会和谐。但保留借壳上市带来巨大的负面效应,其危害不仅在于内幕交易,更在于市场博弈规则因此而残缺,优胜劣汰机制难以形成,其后果是影响整个市场投资者的利益,甚至影响整个社会的稳定。借壳上市不合国情、应从根本上予以废止。

      第四块难啃的骨头,是如何根治市场操纵。股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很多都与市场操纵相关,不管是老鼠仓还是内幕交易,提前埋伏者欲获暴利,最终依赖股价操纵。市场操纵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人为扭曲市场价格,使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误导资金流向,形成资源错配;另外,由于操纵者可以利用其持股和资金、信息优势与散户博弈,由此形成财富在不公平基础上的再分配。为此,监管部门需要加大稽查力量,可考虑将各上市公司分包到稽查人员每个人人头上,哪些股票出现操纵嫌疑,就由相关人员迅速介入查处,稽查人员不尽职尽责的,也需受罚,从而做到对操纵露头即打,严肃追责。

      第五块难啃的骨头,是如何解决大小限减持导致的不公平造富问题。新股上市,投资者假设其发行上市材料全部真实才给予一定估值,但如果发行上市材料存在包装甚至造假,发行人违反契约精神在先,大小限是否还能自然而然在限售期过后享有以二级市场价格套现的权利,理论上非常值得探讨。不知可否考虑对包装造假的上市公司,限制其大小限上市流通权,以防有人钻股市制度漏洞而暴富。

      第六块难啃的骨头,是如何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发布了《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其中规定原告可选择单独诉讼或共同诉讼方式提起诉讼、但并不包括集团诉讼。共同诉讼只有股民参与作为原告才能获得赔偿,集体诉讼制度不管投资者是否提出诉讼,只要符合条件,法院做出判决书都对其有效,笔者以为应尽快引入。当然,证监会正在研究的公共机构支持诉讼模式,投资者通过授权委托其从事诉讼活动,或可取得一些类似效果,也可先大胆探索。

      (作者系资深经济研究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