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2-038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2年12月11日向各董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现场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张益胜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2-039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当面送达、电话的方式于2012年12月11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18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当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波华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66 证券简称:益盛药业 公告编号:2012-040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盛药业”或“公司”)于2012年12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总额及使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9.90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4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9,221,172.21元,超募资金总额为762,893,772.21元。
根据公司2011年4月12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2,6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7,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根据公司2011年7月30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514.57万元对集安市益盛包装印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本次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7,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2年1月31日已将上述7,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对外发布了《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的公告》(2012-001号)。
根据2011年8月1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人参饮片加工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2,338.6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非林地栽参扩建项目”及“人参饮片加工项目”。
根据2011年10月2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入股集安市永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同时使用超募资金2158.24万元投资入股集安市永泰蜂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公司2012年6月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12年12月4日已将上述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对外发布了《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超募资金的公告》(2012-037号)。
截至目前,公司未安排使用的剩余超募资金为146,779,672.21元。
二、本次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和经营规模的逐步扩大,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预计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节约财务费用约110万元。
三、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本次超募资金中的5,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5,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提供了所需流动资金。该方案的实施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从内容和程序上,该方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方案有利于实现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也没有损害股东利益;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同意公司继续使用5,000万元超募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四)公司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益盛药业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经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民生证券同意益盛药业本次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 备查文件
1、《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关于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省集安益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