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减持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 2012-071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国电集团”)《关于减持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国电集团于2012年12月1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公司股份988,419股,本次减持完成后,国电集团持股比例由5.01%下降至4.9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国电集团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2-12-18 | 988,419 | 0.04% |
合计 | - | 988,419 | 0.04%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国电集团 | 合计持有股份 | 134,004,836 | 5.01% | 133,016,417 | 4.9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1,007,283 | 4.90% | 130,018,864 | 4.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997,553 | 0.11% | 2,997,553 | 0.11%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国电集团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本次减持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关于减持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地点: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湖北能源 |
股票代码: | 000883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住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
股权变动性质: | 减少 |
签署日期: | 2012年12月18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湖北能源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上市公司、湖北能源 | 指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深交所 |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上市规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准则15号》 | 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 | 指人民币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
法定代表人: | 朱永芃 |
营业注册号 | 100000000037764 |
经济性质: | 全民所有制 |
注册资本: | 一百二十亿元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与电力相关的煤炭能源投资;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电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销售;发电设施、新能源、交通、高新技术、环保产业的投资、建设、经营及管理;电力业务相关的技术服务、信息咨询;进出口业务;房屋出租。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110102710931061 |
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姓名或名称: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100% |
主要负责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居留权 |
朱永芃 | 男 | 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 中国 | 中国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2.25%的股权(股票简称:国电电力,股票代码:600795.SH)。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8.44%的股权(股票简称:龙源电力,股票代码:0916.HK)。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21%的股权;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国电科技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9.19%的股权(股票简称:国电科环,股票代码:01296.HK)。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7.39%的股权(股票简称:长源电力,股票代码:000966.SZ)。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1.42%的股权(股票简称:平庄能源,股票代码:000780.SZ)。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宁夏英力特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25%的股权(股票简称:英力特,股票代码:000635.SZ)。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2%的股权(股票简称:龙源技术,股票代码:300105.SZ)。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售所持股份的目的是为了筹措发展资金。
二、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转让其持有的湖北能源股票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股份变动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竞价交易系统卖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依照《收购管理办法》和《准则15号》,截至2012年12月18日收市,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湖北能源股份133016417股,占其总股本4.97%。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12年12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通过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湖北能源9884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37%。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湖北能源134004836股,占其总股本5.01%,减持后持有湖北能源133016417股,占其总股本4.97%。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本次减持外,未交易湖北能源股份。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湖北能源 证券法律部
2、联系电话:027-86621109
3、联系人:王军涛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日期:2012年12月18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武汉市徐东大街96号 |
股票简称 | 湖北能源 | 股票代码 | 000883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6-8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134004836股 持股比例:5.01%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数量:988419股 变动比例:减少0.037%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 否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