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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2-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65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拟出资6,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名称暂定为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二)对外投资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本次投资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出资人民币6,000万元,持有100%股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拟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万元

      拟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国程路204号

      经营范围: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承接包装材料的制版、印刷及生产业务。(以工商注册核实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青岛新型包装材料项目。

      2、项目投资计划:本项目预计从2013年1月份开始启动,计划于2013年4月正式投产,2015年底达产。

      3、项目运作法人: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嘉颐泽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暂定名)。

      4、项目投资主体: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投资总额:6,000万人民币。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主要步骤之一

      为进一步提升在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劲嘉股份实施了立足于烟标行业、专注为卷烟生产企业提供零距离配套服务和完善包装解决方案的公司发展战略,力争把握国内烟草行业重组的有利时机,进一步完善为国内卷烟生产企业配套服务的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国内卷烟“大品牌”和烟草企业“大集团”,通过为其提供从烟标设计到烟标工艺、材料、印刷制造等一站式服务和零距离对接的方式,与卷烟生产企业组成战略联盟,进而巩固在这些区域的烟标市场份额,并以此为依托加强拓展国内其他区域的烟标销售,逐步提高全国烟标市场的占有率和行业影响力。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目标的主要步骤之一。

      2、本次对外投资是公司巩固行业地位的重要保证之一

      伴随着国家对烟草行业整合进程的加快,卷烟牌号和产能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山东作为烟草生产大省和消费强省,是烟草包装行业市场竞争的战略要地。公司在完成云南、贵州、江苏、安徽、江西等省份的市场布局后,扩展山东市场对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3、实施本项目将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利润回报

      山东省卷烟产量在未来将稳定增长,预计到2015年将达到300万大箱;本项目2015年达产后,预计可实现销售收入2亿元,净利润2,400万元。因此,实施本项目拥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可获取良好的投资收益和利润回报。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风险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经公司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子公司成立后,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也存在经营管理、市场、产品、政策等方面的风险。

      五、相关说明

      1、本公告中关于项目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数据为公司争取达到的目标,不构成本公司的盈利预测。

      2、公司将会对项目公司有关设立的工商登记结果及相关事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2-066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剩余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经2012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2012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单笔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7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及公司资金使用计划,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使用了10,000万元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2013年1月10日到期。2012年11月13日公司已归还3,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剩余7,000万元公司已于2012年12月19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为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提供了支持,同时又为公司节约了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