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2-03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2年12月20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公司”)通知,广晟公司在2012年12月19日—20日,以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1764%。本次减持前,广晟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2,7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213%;本次减持后,广晟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112,3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036%,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截至2012年12月20日,广晟公司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12,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64%。广晟公司确认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按照有关规定,广晟公司委托本公司代为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12-032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股价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12年12月18日、19日、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也未筹划上述行为;同时,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晟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其目前不存在并且在未来3个月内也不存在针对广晟有色的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及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策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