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焦点
  • 3:焦点
  • 4:要闻
  • 5:要闻
  • 6:海外
  • 7:金融货币
  • 8:证券·期货
  • 9:证券·期货
  • 10:财富管理
  • 11:财富管理
  • 12:观点·专栏
  • A1:公 司
  • A2:公司·调查
  • A3:公司·纵深
  • A4:公司·纵深
  • A5:公司·动向
  • A6:公司·价值
  • A7:研究·数据
  • A8:上证研究院·宏观新视野
  • A9:股市行情
  • A10:市场数据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信息披露
  • A29:信息披露
  • A30:信息披露
  • A31:信息披露
  • A32:信息披露
  • A33:信息披露
  • A34:信息披露
  • A35:信息披露
  • A36:信息披露
  • A37:信息披露
  • A38:信息披露
  • A39:信息披露
  • A40:信息披露
  • A41:信息披露
  • A42:信息披露
  • A43:信息披露
  • A44:信息披露
  • A45:信息披露
  • A46:信息披露
  • A47:信息披露
  • A48:信息披露
  • A49:信息披露
  • A50:信息披露
  • A51:信息披露
  • A52:信息披露
  •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2年12月21日   按日期查找
    A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A29版:信息披露
    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2-1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04 证券简称:龙力生物 公告编号:2012-061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1,420万股

    上市流通日期:2012年12月25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069号]核准,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1)224号]同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660万股股票已于2011年7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交易。

    目前,公司股份总额为18,640万股,其中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3,980万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618.52万股。

    经2012年4月16日召开的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2年6月13日实施,以现有总股本18,64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0.45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未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变动构成影响。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上市公告书中的承诺:

    公司股东成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先锋电器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贝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顾东升、徐海、兰健承诺:自持有公司股份之日(2009年12月25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以上人员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所做出的承诺与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一致。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上市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2年12月25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62%。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6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全称所持限售股份总数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备注
    1成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10610其中610万股于2012年1月4日办理质押登记
    2顾东升280280 
    3先锋电器集团有限公司170170 
    4徐 海170170其中100万股于2011年9月15日办理质押登记
    5上海贝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150 
    6兰 健4040其中40万股于2012年12月14日办理质押登记
    合 计14201420 

    5.公司不存在间接持股的情形。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就龙力生物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发表意见如下:

    1、龙力生物限售股份持有人遵守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2、龙力生物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

    3、本保荐机构对龙力生物本次解除部分限售股及相关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山东龙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