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子公司参股关联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2-028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参股关联企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子公司广州大瀑布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大瀑布”)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集团”)共同参与增资深圳市大本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大本营”),增资完成后广州大瀑布认缴147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49%,香江集团认缴1530万元,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51%。
●因深圳大本营的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相同,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影响
广州大瀑布公司有较充沛的现金流,本次投资不会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本次向关联企业增资,有利于子公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完善投资结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一、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411号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注册资本:32500万元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策划,企业经营管理。批发和零售贸易。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法人)。
本年年初至披露之日,本公司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该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1470万元(即本次交易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约1%。
二、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深圳市大本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5号2栋412室
法定代表人:翟美卿
经营范围: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限制项目);企业形象策划;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注册资本:1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变更为3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4月19日
本次增资前,香江集团持有深圳大本营100%股份。
三、本次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注册资本及出资
深圳大本营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2900万元分别由香江集团认缴1430万元,广州大瀑布认缴1470万元,双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增资完成后,香江集团持有深圳大本营51%股份,广州大瀑布持有深圳大本营49%股份。
2、公司组织结构
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总经理。董事会5名,香江集团委派3名,广州大瀑布委派2名。监事会3名,香江集团委派2名,广州大瀑布委派1名;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
3、生效时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本次关联交易合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双方均以现金出资,且以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的股权比例,交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均以现金出资,且以出资额比例确定各方的股权比例,交易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一致认为:广州大瀑布具有较充沛的现金流,本次投资有利于子公司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完善投资结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原件;
2、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原件;
3、增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