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4 证券简称:杭锅股份 编号:2012-057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2年12月19日,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锅股份”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与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在杭州签署了《乐平矿务局北部矿区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51,600万元。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孟列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主营业务:服务:节能产品、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推广;
销售:节能产品、电子产品、家具。
住所:杭州市上城区庆春路11号11层A座
公司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该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3、履约能力分析: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双方
发包人:杭州新概念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承包人:浙江西子联合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西子联合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12年12月19日
3、工程内容:建设2x220t/h循环流化床锅炉 + 2x50MW凝汽式发电机组
4、合同总金额:51,600万元
5、付款方式
(1)定金: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人民币500万元定金,合同生效。
(2)预付款:锅炉、汽轮发电机组订货完成前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
(3)进度款:
①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②土建具备开工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③锅炉钢架第一车发货到现场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
④相关设备安装完毕,具备试验条件或者试运行通过后7个工作日内,分别支付合同总价的5%或10%,共计45%。
(3)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6、总承包工期:合同生效后18个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价格为人民币51,600万元,占公司2011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3%。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2012会计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且对本公司拓展同类市场份额具有重要的意义。
2、本合同系公司日常性经营行为,对本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