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12-82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12年12月20日收到全资子公司苏州爱康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原苏州爱康光伏安装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爱康金属”)通知,苏州爱康金属与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签署关于销售地面光伏支架的《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本合同总金额103,289,550元。
二、交易对手介绍
1、本合同相对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建材集团进出口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商务中心4号楼17-21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黄安中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涉及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转口贸易和对销贸易等。
2、中建材与爱康科技不存在关联关系。
3、中建材为苏州爱康金属2012年新开发客户,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其发生光伏支架产品购销。
4、因中建材为本合同95%的销售金额开具不可撤销国际信用证,销售回款风险较低。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标的:地面光伏支架
2、交货时间:2013年1月15日之前
3、交货地点:上海港
4、合同总金额:103,289,550元,该价格含增值税、运费(工厂至上海港)、保险费。
5、结算方式:在合同签订后(最晚不晚于2012年12月24日),开出合同总金额的95%,即人民币98125072.5元的180天不可撤销国际信用证,5%质保金,即人民币5164477.5自安装日期1年内电汇,最晚不晚于2014年3月31日。
6、违约责任:如卖方有数量、质量、重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支付货物价款20%的违约金。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按约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除应立即履行外,还应对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合同签署日期:2012年12月17日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合同标的将分批发货,预计在2012、2013年度确认收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在相应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本合同为苏州爱康金属承担的募投项目“年产300MW光伏发电系统安装支架扩建项目” 建成后的首笔亿元大单,也是苏州爱康金属首次单月销售超亿元。本合同的执行将能较好地提高光伏支架产品的行业声誉。
3、本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口径营业收入的6.7%,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相对方形成依赖。
五、风险提示
光伏支架为公司成熟产品,苏州爱康金属有能力按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生产,苏州爱康金属正在积极组织生产。但合同交货时间较紧,公司存在一定的不能按期交货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本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购销合同》。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