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2012-042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增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12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哈尔滨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天平路2号,本公司5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1名,共持有本公司股份63,507,58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7.58%。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登瑞先生主持。
二、议案审议情况
同意向浙商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90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3088万元人民币;向杭州加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9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2024万元人民币;向浙江世纪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8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1990万元人民币;向杭州建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54万美元股权,转让金额1853万元人民币。
上述四项交易,合计转让普尼太阳能(杭州)有限公司261万美元股权,合计转让价格8955万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
赞成股数 | 反对股数 | 弃权股数 | 赞成比例 | 是否通过 |
63,507,589 | 0 | 0 | 100% | 是 |
三、律师见证情况
黑龙江鸿旭律师事务所张博律师和钟继成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签名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投资者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