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3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各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陈根财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2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6)。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2,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2年12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5)。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公司向下述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1)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亿贰千万元整;
(2)公司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陆千万元整;
(3)公司拟向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千捌佰万元整;
(4)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贰千伍佰万元整;
(5)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壹千伍佰万元整。
公司2013年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贰亿肆仟捌佰万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同意授权董事长陈根财先生全权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4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2年12月1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国方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继续运用2,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5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12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69号文核准,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磊股份”)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1.2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6,185,308.4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3,814,691.5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出具的天健验(2011)第427号《验资报告》确认。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2年1月12日召开的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2012年6月18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2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18)。
公司于2012年7月11日召开的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截止2012年12月17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2年12月1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2-032)。
三、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2012年12月17日,公司合计使用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3,500.01万元,剩余10,881.46万元。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预计截至2013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不超过16,381.47万元,闲置资金约为8,0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充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决定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2年12月22日至2013年6月22日,到期将以自有资金归还到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约72万元。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此次公司运用2,4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2,400 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运用2,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本次继续以闲置募集资金2,4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基于上述意见,保荐人同意公司继续使用2,4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4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2-036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德清县网点少,业务品种单一,距离公司距离较远,为方便办理银行业务,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有关规定,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注销原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德清支行”)开设的账号为3305094138100031442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专户仅用于“年产5万吨炉外精炼用镁碳砖/镁铝碳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截止2012年12月17日,该账户的余额为41,072,223.30元。
根据2012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使用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德清支行”)开设的账户,账号为:1205280229200032739,作为“年产5万吨炉外精炼用镁碳砖/镁铝碳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的新专用账户。公司将与工商银行德清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订关于“年产5万吨炉外精炼用镁碳砖/镁铝碳砖项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及时公告新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请投资者关注。
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工商银行德清支行签订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日起,公司与国信证券及杭州银行德清支行于2011年11月21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12月24日